康佰馨售假口罩案董事长被判15年
备受关注的知名连锁企业康佰馨大药房涉嫌销售假冒口罩案迎来终审宣判。8月2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3人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发生于疫情防控期,涉案金额高达400万,其中第一被告人系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康佰馨大药房)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东。该案也成为疫情防控期间,北京三级法院首次线下开庭审理的案件。
此前,李东伙同李俞章、罗涵毅从山东省购进并销售标注“3M”字样的口罩50余万只,销售金额达420万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李东案发前为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康佰馨大药房)法定代表人。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20年1月21日至1月26日,李东伙同李俞章、罗涵毅从山东高密进购了标注有“3M”、“9001”、“9001V”、“9002V”等字样的口罩50余万只,并销售至北京市朝阳区等地和外省市药店或个人,销售金额共计400余万元。后经3M公司及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核实鉴定,这批口罩为假冒3M品牌口罩,且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KN90标准要求。
李东、李俞章、罗涵毅先后在1月30日至2月1日被警方查获归案。2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这三人提起公诉。3月26日,此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三位被告均作无罪辩护,否认其行为是“知假卖假”。
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庭审中控辩双方的争端焦点在于李东和其他人是否知道其购买、贩售的3M口罩为假冒。公诉机关认为,在疫情严重期间,以低价格买口罩,当事人应该知道其中有问题。公诉机关对三人分别提出了15年、10至12年及9年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