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佰馨售假口罩案董事长被判15年 康佰馨售假口罩案最新进展-今日热榜-资讯-三龙汇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深圳  SEO  贷款  医院  用户体验  机器人  网站建设    摩托车 

康佰馨售假口罩案董事长被判15年 康佰馨售假口罩案最新进展

   日期:2020-08-22 16:00:4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三龙汇之窗网    浏览:107    
核心提示:备受关注的知名连锁企业康佰馨大药房涉嫌销售假冒口罩案迎来终审宣判。8月21日,记者获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3人上诉,维持原判。记者注意到,此案发生于疫情防控期,涉案金额高达400万,其中第一被告人系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康佰馨大药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东。该案也成为疫情防控期间,北"

备受关注的知名连锁企业康佰馨大药房涉嫌销售假冒口罩案迎来终审宣判。8月21日,记者获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3人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注意到,此案发生于疫情防控期,涉案金额高达400万,其中第一被告人系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康佰馨大药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东。该案也成为疫情防控期间,北京三级法院首次线下开庭审理的案件。

6月19日,北京朝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朝阳法院查明,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6日,李东伙同李俞章、罗涵毅从山东省高密市购进标注“3M”字样的口罩50余万只,销售给京津冀等地药店或个人,销售金额达420万余元。上述口罩侵犯了“3M”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检验机构鉴定,上述口罩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相应的国标要求。

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三人的行为同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从一重罪处断原则,认定为销售伪劣产品罪。

三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明知口罩系疫情防控物资且供求关系紧张,仍低价购进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口罩进行销售,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妨害疫情防控,应依法严惩。

在共同犯罪中,李东系主犯,李俞章、罗涵毅系从犯,依法对从犯减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李东有期徒刑15年,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判处李俞章有期徒刑10年,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判处罗涵毅有期徒刑9年,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并追缴3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330余万元。

三被告均表示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注意到,李东和罗涵毅的主要上诉意见是,其不知道涉案口罩为假冒伪劣产品。李俞章对一审判定不持异议,认为量刑过重。

北京三中院认为,李东、李俞章、罗涵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400余万元,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李俞章、罗涵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均依法减轻处罚。

对于李俞章所提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意见,经查,原判根据李俞章参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已对其依法减轻处罚,二审期间要求再予从轻,缺乏法律依据,故对李俞章的上诉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北京三中院裁定驳回李东、李俞章、罗涵毅的上诉,维持原判。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三龙汇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三龙汇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b2b.shop.wlchinajn.com/news/slh8352.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三龙汇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处理与建议邮箱:slhz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