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年收入超30万的人才可享受15%个税优惠】记者昨天从海南省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印发,并回溯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办法,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都适用最高15%的个税优惠政策。
办法明确了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即在海南自贸港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并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社保,以及签订1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对于无法缴纳社保的境外人才,提供1年期以上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即可享受。根据办法,适用个税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包括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才。
据介绍,30万元是动态标准,将会根据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