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深圳女子梦梦(化名)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法院,9月22日,梦梦领到了案件受理通知书,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给单身妈妈发放生育保险待遇。梦梦是一位非婚生育的妈妈。2021年,梦梦的孩子出生,随之而来的是一场生育保险的行政诉讼。
由于没有结婚证,梦梦生产的医院告知“系统里无法查询到其生育登记的信息”,区医保局告知“其非婚生育‘属于政策外’,卫健委不会将其生育登记信息推送。”这样,梦梦拿不到生育保险。没有生育保险,意味着梦梦在产假期间拿不到工资。梦梦向深圳市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但仍然无法报销生育保险。
2021年9月8日,28岁的梦梦开始走上争取生育保险之路,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寄出了起诉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立案材料,争取自己的生育权利。2022年1月28日,该案一审开庭,目前没有宣判。
行政诉讼争取生育保险
临近2022年的春节前,梦梦收到了开庭传票。1月28日,因个人原因,她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由律师代理出庭。
律师庭后反馈,被告方在庭审中坚持认为: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一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认定,是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6条,且在认定时该条例未修改。计划生育证明只是用于统计人口信息,取得该证明不等于认可生育合法性。另外,“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及计划生育政策中的“优育”,都是对于非婚生育不符合生育政策的证明。
梦梦也希望有结婚证,这样生育保险等一系列保障都会水到渠成,只是没有得偿所愿。梦梦2020年10月底怀孕,和男朋友一直想要领证结婚。但由于男朋友的父亲对梦梦的身高不满意,迟迟不同意他们结婚。考虑到男朋友父亲的身体状况,梦梦和男朋友也只能维持现状。目前她还是和男朋友住在一起,只不过没有领结婚证。
2021年初,梦梦确定无法领证的时候,就开始查未婚生育的相关资料,了解到一些未婚群体无法领取生育险的案例,有了心理准备。由于自己从事法律工作,梦梦了解到更多维权途径,也让她在前期与政府工作人员的沟通过程中,更有底气、更坚定,也更注意证据保留。
广东省卫健委在制定生育登记相关规定时就已将未婚生育人群的办理考虑在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根据该条款,未婚生育一孩和二孩的人群也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相关人群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未持有结婚证,在办理生育登记时可不提供结婚证。
事实上,梦梦孩子的医院建档和户口办理都很顺利。梦梦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她2021年1月去医院建档,当场办好,没有障碍。孩子顺利出生不久后,梦梦去派出所办孩子的户口,当场办好了,孩子户口落到了她的户口下,也没有障碍。相比于已婚妈妈,她只需要当场多签一份声明书。
只是生育保险梦梦无法领取。由于没有结婚证,梦梦生产的医院告知系统里无法查询到其生育登记的信息”,区医保局告知“其非婚生育‘属于政策外’,卫健委不会将其生育登记信息推送。由于生育津贴需要公司申请,公司向她拿生育相关资料的时候,自然会知道未婚的情况,而生育登记信息的不推送影响公司的申请,她才无法拿到生育保险。
她想到加过的非婚妈妈微信群里面有一个公益律师,所以主动加了多元家庭网络董晓莹律师的微信,请求帮助。后来,董晓莹律师帮忙牵线,请了深圳本地的代理律师,分别向深圳卫健委和医保局申请了行政公开,向市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在多元家庭网络团队的帮助下,团队为她请了公益律师,由多元家庭网络团队支付了律师费。
她弄清楚了哪个环节卡住了她。通过深圳市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系统网站,她分别向深圳市医保局、深圳市卫健委申请信息公开,申请上传、共享本人的生育登记信息到医保系统,并对为何医保系统无法显示本人生育登记信息释明原因。尽管申请的内容也许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但通过这一方式,梦梦知道了是由于市医保局和市卫健委的行政行为导致她无法取得生育保险,并获得了书面证据。
单身女性生孩子是否应享受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一项由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职场女性在休产假期间,工资会由生育保险提供。
单身女性生孩子是否应享受生育保险?据了解,我国各地实践情况不一,目前部分地区非婚生育妇女仍不能申领生育保险。
例如,北京市规定,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未具体规定何为不符合计划生育。但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应当出具《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而申领生育登记的对象仅为“夫妻”,且申请材料包含结婚证。也就是说,没有结婚证,就办理不了生育登记,生育保险也就无从谈起了。
据多元家庭网络公众号推文,北京的一位非婚妈妈争取生育保险到目前为止仍未成功。在北京工作多年的Sarah(化名),因未婚生育被公司违法辞退,并被用人单位拒绝发放产假工资。她认为自己应当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故起诉了用人单位,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和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均以Sarah “未婚生育,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支付产假工资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而驳回了Sarah。Sarah继续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希望北京高院能够确认其合法的生育权利保障。2021年12月6日,法院裁定Sarah再审申请被驳回。但她依旧不服,决定继续申请检察院抗诉,现已委托律师。
不过,也有除了其他城市的非婚妈妈得到了生育保险,上海市也有成功案例。 “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从一审到再审再到向最高院申诉,历时4年,一路败诉。直到2020年12月,上海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市卫生健康委“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事项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的通知》。该通知发布后,该案当事人最终领取到了生育保险。当事人还与上海的志愿者,从上海市上千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挑选出,可能关注妇女权益、生育权、社会福利保障等领域的人大代表111人,政协委员41人,并完成了《建议保障未婚女性依法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权利》的提案和个人建议信,希望能让更多人关注非婚妈妈生育权益的问题。
广东省是最早有非婚妈妈领取生育保险的地区,但即使同一个省份、同一个城市或同一个区,也存在执行不统一的问题。广东省于2016年出台的《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可办理生育登记。”这意味着,即便没有结婚证明,孕妇也可以进行生育登记。
虽然非婚子女的生育登记可与婚生子女一样顺利登记,但生育保险仍是一大难关。梦梦最近才知道有一个深圳福田区的非婚妈妈顺利领到了生育保险,而她此前了解到的被拒绝领取生育保险的妈妈,则很多都是宝安区的。
不后悔生下孩子,“我不可能不要自己的宝宝”
2021年,就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国家明确非婚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保障单身生育女性平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未婚生育妇女提供平等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指出,我国《社会保险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均规定了生育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在生育中可以获得生育医疗的报销和生育津贴,但均未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对非婚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亦无明文规定。
他认为,基于以上法律规定,新生儿的来源不应成为妇女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限制。明确“非婚生育符合计划生育”,可以增强女性生育的意愿,从根本增强生育基础。
顺利生下孩子不久,梦梦重返职场。她和孩子的父亲并没有明确的分工,她和孩子爸爸上班的时候,梦梦的妈妈会帮忙带娃。她表示做工作上的适应问题不大,主要是很少连续几个小时离开宝宝,有时上班会想念。还好她的妈妈时不时也会发宝宝的照片和视频到家里的微信群,让她间歇的时候可以看看宝宝。
“宝宝很可爱很健康,目前还小不会说话,但是经常咿咿呀呀地叫唤。我平时拍了不少照片和视频,也会记录宝宝的身高体重数据,看是否在正常的生长曲线范围内。目前宝宝的身高体重都在中上水平,这也让我很欣慰。“梦梦说。
虽然梦梦走上了比普通母亲更艰难的路,她知道如果孩子的爷爷一直不同意他们结婚,他们可能一直无法领证,只能维持现状。但她没有因此而打退堂鼓。“我没有动摇过,也不可能不要自己的宝宝,而且宝宝出生以后我更加确定,虽然这条路很艰难,但是宝宝带给我的幸福感是难以言喻和无法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