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双开”不足一个月,原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显示,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蔡鄂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7月,中纪委官网披露,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时隔5个月,中纪委公布了审查调查结果。1月24日,据中纪委官网披露,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蔡鄂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上彻底蜕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滥用金融监管权,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污染金融领域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靡腐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寡廉鲜耻,大搞权色、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许可事项;目无法纪,“退而不休”,顶风作案,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融资贷款、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纪委指出,蔡鄂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法规,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蔡鄂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蔡鄂生曾在金融监管机构任职多年,从原银监会退休8年后,被“双开”并被逮捕。
其任职履历显示,蔡鄂生于1975年4月至1978年2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区办事处干部;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于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学业完成后调至中国人民银行担任人事司、金融管理司干部;1984年6月起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体改处副处长、金融管理司三处处长、综合计划司金融体改处处长、金融体改司规划试点处处长、利率储蓄管理司副司长、金融管理司司长、银行司司长、银行监管二司司长。
1998年9月,蔡鄂生升任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2000年2月起,兼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1年5月,蔡鄂生调离央行,赴任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2005年12月起担任原银监会副主席、党委委员,直至2013年6月卸任该职务。
退休后的蔡鄂生仍活跃在业界和学界。公开资料显示,其曾担任南南合作金融中心主席、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业界导师、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