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阳春怎么也想不到,9个月前普通的一天,将他的人生割裂成了两半。在此之前,他是一个平凡的丈夫、父亲,以及货拉拉司机;在那天之后,他因一个女孩的死而被不断质疑,最后站上被告席。
2021年2月6日,38岁的周阳春通过货拉拉平台接到23岁女孩车莎莎的搬家订单,当晚9点多,货车载着车莎莎和她的行李,从她租住的天一美庭开往梅溪湖国际公寓,行车途中,车莎莎坠车伤重,5天后不治死亡。
2021年9月10日,“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开庭,周阳春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并当庭认罪认罚,向受害人家属道歉。一审法院判处周阳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周阳春当庭表示不上诉。当晚,他被保释回家。
释放回家后,周阳春无法停止自己的大脑反复复盘案件经过,越来越觉得车莎莎坠亡纯属意外,他认为自己有错,却无罪。9月23日,周阳春推翻当庭表述,决定提起上诉,请求法庭改判无罪。
11月24日,周阳春夫妇给检察院、法院递交了材料,希望长沙市中级法院二审能开庭审理。12月2日,周阳春得知长沙市检察院已在阅卷,二审或将开庭审理。
认罪后“变卦”
周阳春也不是从一开始就打算上诉的。从看守所回来,他一度只想赶紧找工作挣钱。但妻子把他“摁”在家里,让他好好反思整个案件。在跟妻子反复复盘了案件并与律师深入沟通后,他越想越后悔,认为自己的辩护权未得到充分保障。
一审开庭是在9月10日,周阳春还记得,当庭做最后陈述时,他是拿着一张纸照着念的——“本人文化程度和表达能力有限,在法庭上紧张,请法官允许我用书写的形式陈述,我对检察院的指控没有异议,只要在起诉书的量刑范围内,我都接受法院判决。”
周阳春称,当庭宣读的这份文稿是在授意下写的。开庭前一天,他被提醒在法庭上不要多言。
法庭上,他对法援律师和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的领导表示感谢,“同时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之后,他在被告席上转过身去,向车莎莎家属连声道歉。最后,周阳春念到,“我在检察院已经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书,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
当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当庭宣判,认定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周阳春在当庭表示不申请上诉之后,当晚,他被释放回家。
回家之后,周阳春跟妻子李平聊起这半年来各自的经历,两人一对,周阳春觉得,妻子在外所接收到的讯息,与他在看守所里所传达的信息,有一些“对不上”。
周阳春称,在看守所里,他曾拜托法援律师向妻子转达,处理被拖欠的工资、没还的支付宝的花呗账单以及更换临期驾照等琐事,等回家后,妻子却告诉他并未有人传达过这些话。
而李平则向他叙述了看守所外的情况,她辗转多个部门,极力争取用自己聘请的律师为周阳春辩护。但周阳春身在看守所,对此一无所知。唯一一次与外界通话,则是告诉妻子,自己已经决定选用法援律师,之后,通话便被切断。
“他们跟我说,请律师还要花钱,我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外面的律师都是为了炒作自己的名声,不会管案子判的好坏。”周阳春对深一度记者说。
他认为判决书中的内容与自己的供述也有出入,出狱之后,他上网浏览案件相关的报道和评论,才知道自己的案子引发了如此大的关注。
他越看越觉得自己被围在了“信息茧房”里。于是他“变卦”了,决定向长沙市中院提出上诉。
他先后写了两份上诉书,第一份上诉书中,他只请求从轻判决,周阳春解释,这样写是害怕再次被收监,也担心自己聘请律师再次遇阻;第二份上诉书中,他才变更上诉理由,认为车莎莎跳车坠亡纯属意外,请求判决无罪。
“致命订单”
事后回想起那个改变了他一切现有生活的订单,周阳春后悔不迭——在到达天一美庭之前,他本有三次机会“避开”。
2月6日下午3点半左右,周阳春通过货拉拉平台接到车莎莎预约搬家的订单,他告诉记者,当手机上显示有新订单时,他犹豫了一下,订单仅39元,目的地又远,想着年底事情多,马上要回老家过年了,不想接。但很快,平台补贴增加到12元,于是他选择了接单,与车莎莎通话,确定了晚上搬家时间。下午6时,他上一笔订单还没完成,客户提出多付费让他等一会儿,他也想过要不就取消车莎莎这单算了,但等待时间没有商定,最后他还是决定继续跑单。
晚上8点多,在赶往天一美庭的路上,他又遇到交警封路,需要兜一个大圈子才能到达指定地点。周阳春再次产生取消订单的想法,但由于担心货拉拉平台会扣行为分影响后续接单,他决定还是把这单做完。
对于那个从自己车上“跳车”去世的女孩,周阳春称印象不深,只记得她身高一米五左右,全程戴着口罩,说话声音细小,直到出事后,他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叫“车莎莎”。
周阳春回忆,晚上8点38分,他到达天一美庭楼下,两三分钟后,车莎莎开始将物品搬到车旁。此后,她一趟趟地上楼搬东西,周阳春则回到车上等候,只是偶尔帮忙码放行李。
等待过程中,周阳春曾问过两次“大概还要多久”,每次车莎莎都回答“很快”、“马上”,周阳春觉得自己在询问中并没有太多不耐烦情绪,只是在快等到40分钟时,又提醒了一句“我们超过40分钟是另外收费的”,车莎莎则回了句“好的”,几分钟后,搬完物品,两人出发。
周阳春告诉深一度,货车晚上需要充电,第二日一早还有其它货物要送,他想快点结束订单,这是他选择了一条自己比较熟悉的路线的原因。这条路距离他家只有七八百米的距离,并经过妻子李平上班的工厂,在他看来,选择这条路可算作是下意识的行为。
以往,他拉货较多,拉人较少,即便有货主一同乘车,也未遇到过被提出“偏航”的情况,因此他未向车莎莎解释为何选择走这条路。
周阳春告诉记者,车辆行驶之初,在宽阔明亮、车流密集的岳麓大道上,两人曾有过简单交流。他问车莎莎“为何不早点准备,或找朋友一起搬”,车莎莎则告诉他,自己8点才下班,原以为很快就能搬完,没想到东西越搬越多,才搞得这么晚。他还问车莎莎到达目的地之后是否需要帮忙搬运行李,车莎莎拒绝了。
此后,周阳春先后驶入佳园路、林语路,佳园路上有一段没路灯的路段,周围环境黑暗,车也比较少。据媒体报道,当时路边工厂监控拍到了周阳春经过的时间,为当晚9点29分41秒。
林语路仅两三百米,正对着威胜科技园的大门,有保安值守,9点半,工人们都已下班,少有人出入,且没有路灯,只有一旁工厂的灯光映照。在这条林语路上,车莎莎两次提醒周阳春“偏航”,据事发后所传监控显示,行经此处的时间是9点30分03秒。
当车莎莎第二次说出“师傅,你偏航了”时,周阳春试图解释,“走这里一样可以去,我又不会多收你的钱”,周阳春承认,自己最后说了句“为了你这30块钱,搞了这么久”,确实语速有些快,语气有些重,但他否认判决书所说的“对乘客态度恶劣”。
据周阳春说,自己在解释后,对方说了句“不好意思”。然而车上没有录音录像设备,除了已经去世的车莎莎,并没有其他人能还原当时的情况。
此时车子已驶入有路灯的曲苑路,他以为车莎莎已接受了走这条路线。没想到刚驶出50米左右,车莎莎再说两次“偏航”,随即从副驾坠车。
“没隔几秒,只看到她把头伸出去,一瞬间就从窗子跳下去了。我当时吓懵了。”周阳春说。
一审判决书显示,9点29分许,周阳春驾驶车辆行至林语路和曲苑路交叉口,9点30分许制动停车。事发地附近的监控显示,货车停下后,过了10秒,周阳春才下车查看。之后,他拨打了120和110,车莎莎被救护车拉走之后,周阳春配合警方调查。针对“司机意图不轨”的猜测,法医尸检后发现,女孩衣裤未发现撕扯痕迹,体表未发现搏斗抵抗伤,衣裤、指甲均未检验出周阳春基因型,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为了更充分的辩护
在李平看来,她为丈夫聘请的律师没能成功会见并为丈夫辩护,而在庭审现场上,面对检察院的指控,丈夫当庭几乎没有进行陈述和辩解,法援律师给周阳春做的无罪辩护只是“走过场”,没有发挥作用。
“我想请个好点的律师,在法庭上讨论车某某跳车的后果,与我老公的行为是否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李平告诉深一度记者,在丈夫被拘留的第二天,她曾委托律师介入,但律师未能顺利会见周阳春。后来,在得知周阳春已接受指派的法援律师后,李平多方沟通仍没能当面确认丈夫的真实意愿。
“名誉对任何一个人都很重要,如果犯了错,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没错,我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李平说。
获释后的一二十天,周阳春每天在纸上一点点回想事发经过和看守所的经历,晚上妻子下班后再用电脑帮他整理。在一遍遍的回想中,他越来越认同妻子的说法,法院指派的法援律师没起到充分辩护的作用。
第一次跟法援律师见面时,周阳春复述了案发经过,当时,他觉得车莎莎是从自己车上跳下,跟自己无直接关系,但有间接关系。但他并不清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律概念,就问律师“什么是过失”,律师给他举例,“蹦极教练给学员拴绳子时没拴紧,学员跳下去摔死了,就存在了因果关系,这就叫过失。”周阳春记得,法援律师告诉他,他们法学界对此事还有过辩论,认为过失定得很恰当,量刑应该在3年以下。
出了看守所之后,他又看了许多网友和律师的说法,还和妻子一起去咨询了别的律师,妻子曾经聘请过的律师和如今的二审律师都认为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法援)律师没有告诉我,如果教练还没有开始拴绳子,学员就自己跳下去了,就不属于过失了。”
周阳春称,在看守所时,他曾主动要求对车莎莎进行精神鉴定,后被告知未见异常。庭审时,这份由三位心理学专业人士共同出具的车莎莎本人的人格分析报告,曾作为证据出示,但检察机关未展示详细内容。获释后,他才从二审辩护律师处了解到了那份人格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
该份人格特征分析报告是在对车莎莎的男友、老师、同学和同事进行访谈的基础上作出的,还参考了她大学期间的两份心理测评报告。报告显示,其在遇到挫折或者不好的事情时,容易出现崩溃、暴怒的情况,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遇到危险时,可能会出现不理智、不可控行为。
为了还原女孩跳车的情景,10月27日,周阳春夫妇曾找来一辆货拉拉再次进行实验,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李平告诉深一度,经过实验,即使女孩站起来将头伸出窗外,也不会坠落,需要脚下用力蹬,主动跳出才会坠车。但这和警方侦查视频有冲突。
周阳春说,他至今也不确定,紧急刹车是否就能避免女孩跳车。他记得公诉机关曾当庭指出,如果他踩了一脚急刹车,也许就可以避免悲剧发生,但他认为这在当时“实际做不到的,这需要一个思考的过程。”
缺失的录音录像证据
从看守所出来之后,周阳春的生活慢了下来。之前,他还干着社区团购的活儿,每天早上5点多就要出门,跑一上午才能完成平台发布的配送任务,下午则多是用来跑拉货,或是通过货拉拉接单,有时跑到凌晨一两点。李平则10年来一直在同一家工厂做质检工作,每月只有两三千元的工资,但能早下班,辅导孩子功课,照顾丈夫和孩子的生活。
出事之后,两人的状态掉了个个儿。周阳春被关押的这半年,李平成了这个家庭的顶梁柱。为了多挣50元的加班费,她每晚加班到9点。尽管如此,生活依旧捉襟见肘,她只能把周阳春分期付款买的那辆跑货拉拉的面包车退了,免除了车贷的压力,又把不到3岁的小儿子送回老家,由自己的母亲照顾。
而走出看守所的周阳春,生活重心则转移到了案子的上诉上。为了能有充足而自由的时间来跑案子,他做回了老本行,在朋友开的饭店当厨师。
老板王娜也知道女孩坠车死亡这件事。在事情刚刚发生那会儿,不少来店里吃饭的顾客会谈论起这件事,网上也有舆论称,是司机对女乘客“意图不轨”,她觉得这样的评价有失公允。
“我们认识很多年,他不是这样的人。”王娜说,周阳春老实到近乎“憨”,“他跟别人一起开饭馆,别人都赚钱了就他赔钱,他就是老实。”
周阳春是初中毕业后由表哥带入厨师行当的,在表哥的印象中,周阳春老实、本分,因为家境不好,他从小比较懂事,能吃苦,也没有不良嗜好。因为个子不高,他还比较胆小怕事。多年前他在深圳做事时,有人收保护费,同事们和对方吵了起来,“周阳春吓得像个鸡崽子躲在房子里不敢出来”。他也坦言,周阳春文化程度不高,不太会与人打交道,平时说话显得比较粗鲁,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
然而这样的旁证,显然无法给周阳春带来直接有利的支持,平台缺失录音录像证据,让旁人无从还原案发经过。周阳春认为,货拉拉公司负有责任,“如果有录音就可以证明我的清白”。他关注到,在他之后的一起杭州女乘客跳车事件,因为有录音,司机未被追究刑责。
李平说,事发之初,她尝试通过有关部门和律师与车莎莎家属进行沟通,但未能成功。深一度尝试联系车莎莎的家属,但其家属均拒绝接受采访。
12月13日,周阳春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提交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书》,要求对案发当日的事故进行责任认定。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