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郑州11月11日电(记者 曹中原)日前,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因对承兑保证金的资金来源识别不到位致使部分贴现资金转存保证金后滚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平顶山银行洛阳分行被罚款25万元,其主要负责人王磊磊被处以警告处罚。
无独有偶,2019年11月30日,平顶山银行南阳分行也因以贷转存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被当地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
2019年初,原平顶山银监分局公布了于2018年12月18日开出的一张大额罚单,对平顶山银行以及5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金额达到250万元。
罚单信息显示,平顶山银行以及5位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规避房地产行业政策,通过信托通道向不符合条件(未取得“四证”、向资本金不足且涉不良经营记录)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通过签订远期回购协议违规代持他行信托及资管计划,协助他行腾挪表内资产、利用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信托通道转让信贷资产,隐匿不良资产、违规向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授信及股东企业授信条件优于同类企业。
针对上述情形,原平顶山银监分局对平顶山银行予以罚款200万元的处罚;给予吕新洪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给予张俊普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给予徐金武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给予白亚伟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给予任海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