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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

   日期:2025-12-29 23:13:0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三龙汇之窗网    浏览:289    
核心提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月29日发布公告,明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执行。公告称,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月29日发布公告,明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执行。

公告称,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记者申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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