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男子田某去年务工时意外去世后,用工单位赔付田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子女抚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0万元,这笔赔偿款汇至其妻吴某的账户。收到该款项后,吴某表示愿意支付田某母亲黄某3万元赡养费,但其余款项与黄某无关。黄某则认为,赔偿金系对田某生命的补偿,自己作为田某母亲,应有赔偿金分配权。多次向吴某索要无果后,黄某将吴某诉至息烽县人民法院小寨坝人民法庭,请求合理分割田某的死亡赔偿金25.4万余元。
妻子拿到120万只分婆婆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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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系婆媳关系,法官希望通过调解解决该纠纷。法官了解到,黄某之所以要求分割,是担心自己的养老问题,害怕儿媳拿走赔偿款后就不管自己了,吴某则是顾虑到孩子需要抚养,花销很大。调解之初,双方对分配比例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后经耐心劝导,双方最终就赔偿金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吴某当场将赔偿款中的12万元支付给了黄某。至此,一场由分割赔偿金引发的婆媳之争落下帷幕。
法院表示,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遗产,而是对死者家属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一种财产性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应根据赔偿权利人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对死者经济的依赖程度、生活保障来源等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在处理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时,需要综合情理和法理,也要考虑未成年子女以及年迈父母的情况,合理确认分配比例。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