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男子在离婚冷静期,连续捅刺妻子数刀,致其受伤。近日,辽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公布了这样一则起诉书,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金某甲与其妻子被害人付某某处于协议离婚冷静期内,付某某已另外租赁房屋居住。被告人金某甲于2023年2月1日邀请付某某、崔某某到本溪满族自治县的家中吃饭,当日16时许,被告人金某甲与被害人付某某再次发生口角,并用家中切肉尖刀连捅付前胸、后背数刀,造成付某某右侧血气胸伴右肺萎缩30%以上,属轻伤一级,周身多个瘀痕长度累计达15厘米以上,属轻伤二级的后果。
后被告人金某甲被崔某某与付某某联合制服并被公安机关审查归案。
检方认为,金某甲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金某甲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金某甲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