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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9.47亿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被指层层转包盘剥

   日期:2023-09-21 00:53: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三龙汇之窗网    浏览:23    
核心提示:信阳市9.47亿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被指层层转包盘剥

近日,本网记者接到反映称,由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路桥集团)和中原城投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原城投)成立的联合体公司以9.47亿元中标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中标后,该项目部分标段总工程款下浮30%转包给他人公司,之后在经过层层转包给个人,工程款被大量截留层层盘剥,拖欠施工者巨额工程款,工程质量堪忧。对此,该项目主管单位信阳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该项目工程被层层转包,工程款被大量截留的问题并不清楚,只要给政府交付的是合格的工程就行。目前,该项目已通过竣工合格验收。

工程经层层转包施工者工程款难要回

据了解,为投标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路桥集团、中原城投在信阳市成立了联合体公司信阳市瑞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瑞通公司),该公司由路桥集团、中原城投、信阳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5%、40%、5%,法定代表人为黄璞。

2019年7月10日,路桥集团、中原城投作为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中标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94682.51万元,其中工程费62926.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含建设用地费)7926.75万元,预备费9167.89万元,纳入ppp项目建设用地费为10169.52万元(超出的部分由政府承担)。社会资本方中标条件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下浮率2%,合理利润率为6.5%,年度折现率为5.6%,合作期政府付费总额为1800692330元。本项目的合作期为20年,所有子项目的建设总体周期均不超过2年,运营期均为18年。

据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2月6日,路桥集团作为甲方与河南邦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龙公司)作为乙方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该协议约定,由被告路桥集团和中原城投组成联合体投保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 PPP项目中的45%工程量指定分包给邦龙公司,也既三个子项目,子项目一为南湾污水升泵站及附属管道工程;子项目二为市内河综合治理工程;子项目三为沿河北路(琴桥至污水管道工程)。且以上三个子项目仅限于与路桥集团划分至中原城投的工程。

2020年1月19日,邦龙公司又与河南浩坤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坤公司)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将其承包的南湖路、第一小学、南路、西路、鼓楼东路、二号桥村东路、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除绿化工程外其他全部工程的施工分包给浩坤公司。

浩坤公司在承接到该工程后,将信阳市南湾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南湖路(狮河北路﹣鸡公山大街)污水管道工程和信阳市第一小学南路污水管网工程分别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牛某朋、段某友。

在上述工程完工后,实际施工人牛某朋、段某友因工程款迟迟难要回,遂将涉事公司诉至法院。经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中,被告路桥集团为发包人,被告邦龙公司为转包人,被告浩坤公司为违法分包人,而原告段某友、牛某朋为实际施工人,虽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但原、被告双方就该涉案工程的工程进行了工程结算且被告就该工程款结算予以认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邦龙公司应当在欠付被告浩坤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工程被层层盘剥多方收取管理费

此外,记者发现,由路桥公司负责的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55%工程量中,也同样存在违法转包层层盘剥等问题。

据路桥集团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经理部作为甲方与河南冠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宇公司)作为乙方签订的《协议书》显示,甲方将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中的中山铺河主支雨污水管网、河道治理、绿化工程交由冠宇公司施工,并收取乙方完成工程量30%的管理费。乙方工程量70%的税金、规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缴。付款方式为乙方工程计量款支付等同于甲方与业主方瑞通公司签订的单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协议还约定,未经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

然而,2020年5月27日,冠宇公司作为甲方又与柯某学、余某、彭某胜、陈某祥、黄某军5人签订《工程合作协议书》,将工程分包给这5人施工,并约定工程是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施工的,工程款不得由任何一方私自挪用,在甲方扣除税款及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后,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拨付,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挪用。上述5人作为甲乙丙三方又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信阳市内河治理项目由甲乙丙三方各自工程量以桩号为准,并同用一家公司,每次来款的总数和每家的工程量按照比例分配。如今,实际施工者的工程款却迟迟未拿到。

回应称交付合格工程即可转包问题不清楚

对于投资巨大的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被层层转包,资金被用在了何处不得而知,而实际施工者工程款也不知所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对此,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主管单位信阳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该项目工程被层层转包,工程款被大量截留的问题并不清楚,只要给政府交付的是合格的工程就行。目前,该项目已通过竣工合格验收。

作为该项目的牵头公司路桥集团相关责任人称,该项目前期建设投资均为企业融资,目前工程量结算正在由信阳市审计局审计,最后会以审计局审计的结果为准发放工程款。

而联合体成员中原城投因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冠宇公司总负责人李某龙表示,冠宇公司与柯某学之间只是挂靠关系,公司配合柯某学与路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公司不直接参与工程,只是收取管理费。柯某学实为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对于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又与余某、黄某军、彭某胜、陈某祥等人签订《工程合作协议书》进行施工属于柯某学的私人行为。他们所签的合同也是属于内部的合作协议,属于他们内部的合作关系,具体怎么合作不了解。

针对冠宇公司经过转包拖欠工人工程款的问题,2023年8月19日,甲方路桥集团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经理部对其发布《关于尽快解决拖欠款项问题的函》,要求冠宇公司指派专人调查、核实并解决转包、违法分包及拖欠工程款问题。(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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