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郑州9月28日电(武楠 王鑫)9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则执行裁定书,平顶山市儒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儒骏房地产”)因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被强制执行,其部分土地使用权被轮候查封,部分房产被轮候预查封。
开封万秦置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儒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显示,儒骏房地产公司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生态园对面建宏国际七楼701-7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400665977561C。在开封万秦置业有限公司诉平顶山市儒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2019)豫04民初10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平顶山市儒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开封万秦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0年7月27日依法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儒骏房地产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发出查询通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1、查明被执行人平顶山市儒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无银行存款。2、查明被执行人平顶山市儒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无车辆登记信息。3、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平顶山市儒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刑山路西段南侧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平国用(2014)第SZ-021号]及新华区公园北街市中级人民法院临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平国用(2011)第SX-001号]。轮候预查封新华区文园路中段路东儒骏和园1幢1层116铺、101铺。此外,法院已对儒骏房地产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