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 贵州瓮安法院发【情况通报】
贵州瓮安法院 【情况通报】9月25日下午,有媒体就我院曾办理的陈某翰故意伤害案件进行报道,引发社会关注,我院高度重视,将组织人员开展工作,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感谢媒体及各位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欢迎大家对我院工作进行监督。
2014年4月30日,贵州瓮安四中初三学生陈泗翰在校遭李小东等人殴打两次,放学后又被强行拉到校外“单杀”,结果一死一伤。幸存下来的陈泗翰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陈泗翰的父母始终认为儿子是“正当防卫”,并打定主意要申诉到底,还孩子一个公道。今年8月25日,21岁的陈泗翰出狱。
事件追溯:买早餐起争执,遭校霸殴打挑衅
6年前,贵州一中学的初三学生陈某因为买早餐,与校霸同学产生了矛盾,对方怀恨在心,不断滋事。事发当天,曾遭受过校霸两次围堵,陈某又被连扇了陈某10多个耳光,施暴者还故意用脚踢、辱骂、甚至用刀威胁的方式来挑衅陈某。陈某被校霸带着的十几名学生堵在墙角。最后不想再忍耐的陈某,掏出了匕首,对校霸进行互砍,两人均负伤后离开。
反抗时刺死校霸,因故意伤害获刑8年
最后的结果是“校霸”抢救无效死亡,而幸存者小陈也被医院鉴定为2级重伤,在医院检查治疗。法院最终判定,陈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由于情节比较严重,监控摄像头也没有记录到画面,目击者的证词无法作为整个过程的犯罪依据。
陈某的母亲在儿子出事后想不停地向家里人借钱想要申诉,还儿子一个公道。陈某母亲还写了谅解书但最终还是没有得到帮助,儿子最终被判罪8年。陈某因在监狱表现良好,得到了两次减刑。而且有55名同学联名上书请愿,说明情况,最终陈浩瀚在今年8月25日得到了提前假释回家。
陈某成绩优异,一直是班里前十
据陈某母亲向记者透露,陈某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学习成绩非常优异,考试基本都在班里前十,也拿过很多的奖状,家里的亲戚朋友没有一个会说他调皮,对陈某给予了很好的期待。出事的事时候,家里人几乎都崩溃了。
自述遭校园霸凌
事发后,陈某认为当天早起一点,在外买早饭吃也许就没事了。迟到后,陈某马上跑去学校。然后到餐厅排队吃饭。这时,一个站在前面的男孩,连续踩了他几脚。他不认识那个人,也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这样。后来陈某得知这个人是李某,是学校出了名的校霸。而且跟他一起玩的还是一个留级生,他说自己家里有钱”,是本校有名的带头人。
陈某向记者反映,这些校霸在学校已经形成了"权威",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随机找人殴打,陈某也是其中一位受害者。陈某问校霸“为什么踩我”,校霸说:“我喜欢踩。”然后陈某就被推倒在地,在旁边排队的7、8个人也开始围攻殴打他。餐厅大婶叫了一声,他们就散开了。校霸在最后恶狠狠的对陈某说了一句,你给我等着,还在小陈的饭里吐了一口口水。
出狱的陈某被家人围在一起紧紧拥抱,陈某看到几年不见的父母亲为了他的事变得苍老了很多,非常自责也感受到自己终于得到了解脱。陈某的父母一直认为,孩子的行为属于防护过当,并不是故意杀人。陈某的父母向记者表示:自己一定会坚持申诉到底,还儿子一个清白!
而陈泗翰的自责从未停止过。走出未管所的那一刻,他没有开心的感觉,只感到一种“解脱”。他很想忘掉过去,却不知该如何重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