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河南沈丘,一孕妇到医院做产检时,因手推床轮子脱丝发生侧翻,孕妇重重摔在地上,致羊水破裂,不得不剖腹产。孩子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
据孕妇老公王先生称,事发当天,其怀孕的妻子突然身体有点不舒服,于是就到沈丘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由于其妻子身体不舒服,加上已经怀孕32周了,行动不方便,所以他就在医院租了一辆手推床。
在医生的陪同下,王先生带妻子去做了彩超检查。检查完后,其妻子就躺回了手推床,当他推着手推床回病房时,意外发生了。突然手推床的轮子掉了一个,发生了侧翻,导致其妻子重重摔倒在地。
据王先生称,妻子摔倒后,医生进行了检查,说是羊水摔破了,当即表示处理不了,建议立即转院。转至中心医院后,孩子在当天下午经过剖腹产生了下来,万幸其妻子没什么事,但医生表示孩子情况比较严重,目前仍然在重症监护室。
事发后,王先生认为,他在使用手推床时,并没有暴力使用,医院路面平整,也不存在颠簸。之所以轮子会脱落,是医院平时的维护保养不到位。而当时的护士称,孕妇租借的手推床,是前一个人刚刚租用完还回来的。前面人使用时未没有异常。
而涉事医院急诊科医生则称,在孕妇摔倒前,王先生就告诉医生说其妻子身体不舒服,羊水可能破了,因此不能说明羊水就是在医院摔破的。
而从王先生出示的摔倒前后的检查报告上可以看到,摔倒前在涉事医院的检查报告上写着“羊水量正常”,而摔倒后在转院后的医院做的检查报告上写着“羊水量过少”。
对此,涉事医院称,也可能是原来羊水就破了,在从涉事医院转到新医院的过程中,羊水还在淌,所以导致转院后检查结果为“羊水量过少”。
当记者问医生“摔倒会不会导致孕晚期的孕妇羊水破裂?”,没想到医生回答语出惊人说“一般不会”。可能发现自己说的有点不合适,随即医生又称“一般不会,也是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后来该医生又语无伦次说“摔倒以后最大变化是胎盘早剥,羊水一般摔不破”。
目前,当地卫健委已介入调查,表示将协助患者做医学鉴定,同时要求医院整改排查安全隐患。涉事医院领导也表示将展开自查,如果调查结果确为医院原因,医院将会承担责任。
对此,有网友说,还好摔倒前是做了检查,显示“羊水量正常”,否则还真说不清楚。不管怎样,这个手推床是从医院租借的,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到了医院,使用这些设备医院应该是有专人的,王先生不应该自己去推。如果是医护人员推的,那么这个责任医院肯定逃不掉。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手推床是王先生从医院租借的,那么医院就应该保证手推床的正常使用。通过护士描述可知,王先生租借的手推床是上一个人刚还回来的。那么在上一个人刚使用完后,未经检查维护,就直接租给王先生,医院存在明显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医院的过错,导致孕妇摔在地上,导致婴儿早产,院方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医院认为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必须要自己举证证明,否则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涉事医院一再坚称的“羊水一般摔不破”,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