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父母满65岁子女每年享陪护假】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多,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变得至关重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3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就提出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章社会保障中增加一条:国家实施陪护假制度,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作为赡养人的职工陪护假。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陪护假期间视同出勤。“如可规定,父母单方年满六十五周岁的,给予其子女每年五天的陪护假。”庹庆明举例表示,这样可使子女请假时合理合规,老人在晚年的情感需求有更多的保障,降低“长期失陪导致情感缺失”造成悲剧的几率,还可拉动内需,纾解养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