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令下上海仍有企业拒绝阳性康复者 背后原因待解决-今日热榜-资讯-三龙汇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深圳  SEO  贷款  医院  用户体验  机器人  网站建设    摩托车 

明令下上海仍有企业拒绝阳性康复者 背后原因待解决

   日期:2022-07-16 00:26:44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三龙汇之窗网    浏览:11    
核心提示: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部分新冠肺炎康复者在求职时屡屡碰壁,他们被告知阳过的不要,进过方舱的不要,有企业还要求查阅求职者最近两个月的核...

明令下上海仍有企业拒绝阳性康复者 背后原因待解决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部分新冠肺炎康复者在求职时屡屡碰壁,他们被告知“阳过的不要,进过方舱的不要”,有企业还要求查阅求职者最近两个月的核酸检测记录。对此,大量网友留言对求职者表达了同情,批评指责相关企业,呼吁杜绝就业歧视。

上海回应新冠康复者求职被歧视

今天(7月11日)下午5:00,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25场新闻发布会。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回答:这个问题很重要,我们也关注到相关情况。我国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除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按相关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最高法院、人社部等部门也出台过专门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我市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社会各界应该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不能给他们贴标签,不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设槛,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

最后希望能够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尽快的让这些在求职路上跋涉的人们,尽早的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都能够工作的安心、踏实。

部分企业拒绝录用有新冠阳性确诊经历的求职者

“进过方舱的不要、阳过的不要”。据新闻晨报报道,这是最近一段时间,不少求职者遇到的问题。

记者记录了几位感染者治愈出院后的求职受阻记,同时也随机走访了浦东和松江两区的一些劳务中介,试图求证在当下的上海,有过新冠阳性确诊经历的求职者,找不到工作到底是个例还是普遍的情况。

陈峰是湖北十堰人,今年28岁,单身未婚,父母都在农村务农,身体不大好。他之前一直在广东工作和上班,在电子厂、工地都工作过,随着疫情的反复,他也做了很多防疫方面的工作。

4月7日,通过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介绍,他和其他几位同伴从广州来到上海,打算在方舱做志愿者,12日开始,陈峰便正式进入国家会展中心方舱里面工作。

4月20日这天,陈峰被安排上夜班——从凌晨三点到第二天早上九点,当天晚上上班前要抗原检测,陈峰被检查出了两条杠,同时他也出现四肢无力、嗓子痛等症状,随后即被确诊为阳性并在方舱内接受治疗,直到治愈出院。

出院以后,陈峰没有固定的住所,找住宿的时候,一些小旅馆发现他4月两次核酸检测记录为阳性,就拒绝了他住宿的要求。于是,他开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活。

陈峰一边“流浪”,一边找一份临时的工作。在他加的几个微信群里,不管是电子厂、还是保安、快递分拣员等,都在招聘要求里写到:“阳过的不要、进过方舱的不要。”这让他有点错愕,自己这样的情况难道就找不到工作了吗?在网上看工作的同时,陈峰也打算去招聘现场去碰碰运气。

6月15日,背着双肩包,拉着行李箱的陈峰,走在浦东新区周浦镇的一个公交车站旁,看到路旁有人摆着招工广告的易拉宝,招工的人看到陈锋,问道:“兄弟,你有没有在方舱里待过?之前阳过没有?”陈峰想起之前在网上看到的很多招聘广告里特别提到的这一条,不敢告诉对方自己曾经阳过,便试探性地回了句,“没有啊。”没想到对方熟练地说道,“那你打开手机里的随申办,我看看你近两个月的核酸检测记录怎么样。”听罢,陈峰无奈地摇了摇头,离开了公交车站。

刘硕和陈峰一样,他们一起从广州来上海,并在国家会展中心方舱里一起担任志愿者工作。也曾被确诊为新冠感染者,治愈出院后复阳过两次,再次出院后,在隔离酒店隔离了一周多。

刘硕从隔离酒店出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工作。但他看到很多招聘广告里都写道:阳过的不要、进过方舱的不要。

同样,来自于山西忻州的曾鸣在苏州和上海的求职之路同样坎坷。在上海务工的他此前曾感染过新冠,治愈出院后的他,先是去了南通隔离,隔离结束后去了苏州,但苏州几家电子厂都要求查验近两个月的核酸检测记录,屡屡碰壁的他只好打道回上海。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也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新冠患者出院和解除医学观察的人员到底有没有风险?

专家曾证实过,“新冠患者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后,他们体内已产生相应抗体,根据疾控专家研究,目前还没观察到造成传播的案例。”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在4月9日的上海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也曾明确表示,痊愈的感染者出院或者解除医学隔离观察,首先要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等相关标准,如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N基因和ORF基因Ct值均大于等于35,或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出院或解除医学观察。

邬惊雷表示:“从目前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来看,新冠患者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后,他们体内已产生相应抗体,根据疾控专家研究,目前还未观察到造成传播的案例,希望家人和社区不必为此担忧,更不能歧视。”

与此同时,目前国内有关研究显示,处于恢复期的感染者在核酸Ct值≥35时,样本中未能分离出病毒,密切接触者未发现被感染的情况。

据第一财经,有多位研究传染疾病的临床专家也表示,新冠肺炎感染者达到解除隔离管理或者出院标准后,他们已不再具备排毒性。

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治愈出院新冠肺炎病例22万多例。这意味着,他们已经作为健康人回归社会,理所应当拥有公平就业的权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三龙汇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三龙汇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b2b.shop.wlchinajn.com/news/slh992080.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三龙汇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处理与建议邮箱:slhz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