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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谭谈交通》下架的公司啥来头

   日期:2022-07-12 02:23:4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三龙汇之窗网    浏览:27    
核心提示:让《谭谈交通》下架的公司啥来头

【让《谭谈交通》下架的公司啥来头】7月10日晚间,《谭谈交通》栏目原主持人谭乔在第三方社交平台个人实名认证账户发文称,该栏目视频被下线并可能面临千万赔偿。“谭谈交通全面下架”“谭乔自曝或面临牢狱之灾”等登上热搜引发关注。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注意到,被指侵权《谭谈交通》的是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陈星提供的《谭谈交通》视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授权书》

7月11日,射洪某广告有限公司法人陈星向上游新闻记者提供的《谭谈交通》视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授权书》显示,授权方为成都市广播电视台。陈星告诉记者:“一个新闻普法节目,转发传播普法知识,是为了更多群众知晓,却被起诉索赔,我想不通。”

被授权公司年报显示缴纳职工社保人数为0

公开资料显示,《谭谈交通》是成都本土一档寓教于乐的交通警示类节目。因为其贴近大众的节目特色和诙谐幽默的主持特点,赢得了成都市民的一致好评。其中很多期经典节目,在全国各大电视台转载,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7月11日,陈星向记者提供的《谭谈交通》视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授权书》显示,“本台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下称“授权方”)为《红绿灯》(CDTV-3成都市广播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节目)及全部《谭谈交通》板块的视听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人,现就上述作品授予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被授权方”)下述权利:

1.授权权利:所有著作财产权的转授权权利、维权权利。被授权方有权单独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发函、投诉、提起诉讼、采取刑事措施以及获得赔偿等的权利。

2.授权地域: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

3.授权期限:2021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

4.授权性质:含维权权利(包含赔偿权),上述权利均为不可撤销的权利。

天眼查APP显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16日,法定代表人:张宇航,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公司曾用名游术(成都)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西街202号1层。上游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公司工商登记预留电话,均无人接听。企业2021年度报告信息显示,公司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五险的职工人数为0。

北京铭盾律所胡晓锋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公司实缴资本为0,社保缴纳的职工人数为0,无实质经营,不排除这个公司是‘空壳’的嫌疑。”

被告公司支付5000元和解下架《谭谈交通》视频

陈星向上游新闻记者出示了一份起诉状。

陈星出示的一份起诉状

原告: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告:某某公司(陈星公司,记者注)。原告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法院起诉,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视频;

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和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开支费用共计10000元(其中包括侵权赔偿金7800元,律师费2000元,存证费及技术服务费200元,共计1000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表示,2022年1月30日,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出具《版权声明》,声明其合法拥有《平安成都》栏目、《红绿灯》栏目以及《谭谈交通》板块的全部著作权。现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将上述作品的著作财产权授权给原告,并授权原告以自己的名义对涉案作品授权前后的著作财产权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并有权获得由此产生的赔偿或补偿。原告于2022年某月某日发现被告未经授权,擅自上传了作品,并进行存证。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出具的《版权声明》

原告认为,被告违法转载涉案作品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获得报酬等合法权益,并因维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故原告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陈星向上游新闻记者出示了原告的证据文件,并告诉记者:“起诉金额也不大,就和解赔了,普法视频从公司的网络页里下架,和解金额为5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最近密集起诉了多家视频公司,其中包括快手、优酷、咪咕等。陈星说:“估计很多公司都觉得怕麻烦,也会选择和解,下架《谭谈交通》视频节目。”

至于为何要转发播放《谭谈交通》节目,陈星告诉记者:“我想的是一个新闻普法节目,转发也是为了更多群众知晓,没想到成了被告,确实想不通。”

上游新闻记者在第三方社交平台谭乔主页通过私信功能采访谭乔,截至发稿前没有得到回复。上游新闻记者也多次拨打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张宇航预留给法院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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