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中共第十二届黑龙江省委委员、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跑官买官并被骗
经查,张恩亮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官迷心窍,跑官买官并被骗,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购买办公用房;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贷获得大额回报,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款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侵吞、挪用公款,在职务调整、工程项目承揽、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和受贿犯罪。
通报称,张恩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官迷心窍,不信马列信鬼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大肆卖官鬻爵,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为政擅权,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侵占国有巨额财产,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黑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恩亮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全国首位“70后”地级市市长
据官方简历,张恩亮生于1970年3月,1990年从黑龙江省粮食学校毕业后进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粮食局工作,历任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997年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审计局副局长,1999年任大兴安岭地区团委副书记。
2000年,时年30岁的张恩亮调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并于2002年挂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2003年,张恩亮同时担任黑龙江省青联主席。
2008年,张恩亮出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时年38岁,成为正厅级干部。
据媒体报道,2011年,张恩亮出任黑河市市长,时年41岁,由此成为全国首位“70后”地级市市长。2016年12月调任鹤岗市委书记,后当选中共第十二届黑龙江省委委员,2021年5月被查。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官网今年4月报道,日前,省纪委监委新一期的警示教育材料《从“明星”到“流星”的陨落》放在了省管干部们的案头。“身为年轻领导干部的张恩亮,堕落轨迹始于理想信念丧失,进而从政治上蜕变走向经济上腐败、生活上腐化,辜负了组织的信任与重托,在成长‘黄金期’折戟。”
仕途进步要靠为人民服务
跑官买官被骗者并非没有先例,“牡丹书记”辛耀峰就是前车之鉴。2016年5月,辛耀峰被提拔为榆林市佳县县委书记。上任后,辛耀峰完全无视佳县拥有“中国红枣之乡”美誉的背景,在脱贫攻坚上放弃了红枣,而大力种植油用牡丹。结果不出所料,辛耀峰的这一决策引得佳县百姓怨声载道,“牡丹书记”的绰号,也正来源于此。
2017年9月,辛耀峰被查。2018年8月,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辛耀峰被“双开”的处分结果。经查,辛耀峰“违反组织纪律,花巨资谋求个人职务晋升”。而他买官跑官被骗的情况,也正是在调查中被组织发现的。
2013年5月,时任府谷县委书记调离,辛耀峰有了接任该县县委书记的想法。当时,有人告诉辛耀峰,只要他肯花钱,就能当上县委书记。完全掉进了权力陷阱的辛耀峰,不假思索地相信了这个人的说法,迅速找到两个企业老板,筹集了695万元用于“运作”。
然而,辛耀峰没想到,钱给了,他却被骗了。案发后,这695万元全部被相关部门追缴。
对党员干部而言,仕途上的进步,只能靠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这一条路来实现,任何带有投机性质的想法,都必然招致不良后果。对此,身居高位者不能心存侥幸,否则就算没被骗,也早晚要“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