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通人员姚锦旗一审因贿获刑6年登录了热搜,也是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那么很多小伙伴可能还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如何,小编也是在网上查阅了一些信息,那么接下来就分享给大家来了解下红通人员姚锦旗一审因贿获刑6年具体的情况吧
红通人员姚锦旗一审获刑6年
据绍兴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0年8月27日上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红通人员”姚锦旗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依法认定被告人姚锦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姚锦旗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姚锦旗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案系我国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职务嫌疑人,也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
经审理查明,1991年至2005年,被告人姚锦旗分别利用担任浙江省新昌县长诏水库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新昌县常委、副县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转制、资金周转、项目开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221.054万元。后姚锦旗潜逃境外。2005年12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姚锦旗受贿案立案侦查。
2018年10月17日,保加利亚警方根据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在该国首都索非亚市抓获姚锦旗,并于同月19日根据我国国家监委提出的请求将其临时羁押。
随后,姚锦旗在我国驻保大使馆对其领事探视时书面表达了回国投案意愿,并主动配合完成简易引渡,后于同年11月30日被引渡回国。归案后,姚锦旗除如实供述已被掌握的142.5万元受贿事实外,还坦白了其余受贿事实。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姚锦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鉴于姚锦旗在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职务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期间自愿回国接受调查,积极配合完成引渡,如实交代全案受贿事实,可视为自首;检举揭发他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受贿赃款赃物及其孳息已被全部追缴或由亲属代为退缴,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此前,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5日、2020年4月3日两次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根据事实、性质、情节,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中保引渡条约及相关国际公约规定,及时、公开、公平、公正审判,充分保障了姚锦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辩护权等各项诉讼权利和人道待遇。
在庭审及今天的宣判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旁听。
红通人员什么意思
每一名外逃腐败分子的归案,背后都是艰辛曲折的努力。在为追逃成果欣喜的同时,这些案件也提醒着:如果能防患于未然,筑起防逃的堤坝,将腐败分子及时挡在国门之内,才是上策。追逃防逃两手抓,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的重要工作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开展追逃追赃的同时,也致力于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防逃机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联合摄制的五集电视专题片《红色通缉》,1月14日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第五集《筑坝》,通过防逃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告诉你防逃堤坝的作用。
王雁威:“冒充”出逃海外结果上了“红通” 作茧自缚!
“百名红通人员”第97号,广州市花都区政协原主席,涉嫌受贿罪,2013年6月,他和妻子两人忽然一起失踪。
王雁威失踪后不久,广州市委、花都区委收到了一封署名王雁威,从美国寄来的信。经鉴定,这封信是王雁威亲笔所写。大约一年后,又有人从加拿大打来了举报电话,称在加拿大温哥看到过王雁威。虽然这些证据都指向王雁威已逃往国外,但追逃人员心中始终有个疑问。
广州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董新良查找他的出入境信息就发现,应该正规的出入境的场所,他没有出入过。一个可能就是确实偷渡去了境外。第二个可能就是仍然还留在国内。
2015年4月,“百名红通”名单公布,将王雁威列入其中。很快,王雁威本人就看到了这条消息。他瞬间对当年写信说自己在美国懊悔不已,因为他其实一直藏在国内。
王雁威自作聪明的,聪明反被聪明误那张纸。没有那张纸,上不了红通,红通是对国外的,力度强度那么大。
王雁威本想转移视线,结果却是作茧自缚。被列入“百名红通”后,对他的侦查力度不同寻常,最终使得他踪迹暴露。他在国内三年的逃亡之路可以说相当曲折:他们夫妇俩先到内蒙古,再到湖南,再到贵州、云南,又转头开到东北的辽宁,在每个地方住上一段时间,就换一个地方。
王雁威走远点可能空间就大点,没人认识你,就是这个想法。走一天算一天,其实走的过程当中,也很苦的。
王雁威就这样在全国各地奔逃了近一年,他觉得这样不仅颠沛流离,担惊受怕,而且花销太大,他已经难以承受,决定回到广州躲藏。在他以前司机的安排下,他住到了一个商人提供的房子里。从2014年10月一直躲到2016年6月,这一年多时间王雁威夫妇连楼也没下过,生病也不敢去看,都是在家里熬过去。这种日子到底是什么滋味,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王雁威恐惧、痛苦、无助,甚至还要看别人的眼色。我自己痛苦还不算,把老婆也拖到自己的身边,过上这样的日子。
经深入调查,工作组发现王雁威涉嫌家族式贪腐,女儿王静瑶及其它几名亲属都曾利用他的职权谋取私利。2016年6月,工作组依法拘捕了王静瑶和其它几名涉案人,在对王静瑶的讯问过程中,工作组发现了一些线索,并最终将夫妻二人及同伙抓获。王雁威 三年逃亡路,终于走到了尽头。其他协助逃亡的相关人员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郭永军:从被发现到被抓获 只用了12个小时
浙江丽水市青田县人防办原常务副主任。由于感觉到了被调查的风险,2017年7月2日,他计划搭乘CZ6077次航班,逃往越南胡志明市。
在郭永军计划外逃一个月前,审计部门对他所在的青田县人防办进行审计,发现了他涉嫌贪污问题的线索。青田县纪委监委接到移交的线索并启动了初步核实,郭永军听到风声后决定外逃。
郭永军我认为始终是在初查期间,这么一种侥幸,所以说还敢试一试。
郭永军对办案程序有一定了解,他知道一般是正式立案后才会启动防逃措施,而他判断对自己还处于初核阶段,决定尽快出逃。为了掩盖行踪,郭永军特意绕远路,让朋友开车送自己到温州,再从温州坐高铁到上海,车票也是以别人的名义买的。但他没有想到的是,新建立起来的防逃机制,已经关注到了立案之前的管控真空问题。
郭永军边检人员安检以后,他就叫我坐下等一等,他也很客气的,就是坐下来等一下。接下来他通知我就说,他那边联系了,他说你涉嫌经济问题不能出关。
郭永军被发现后,上海浦东机场迅速将他试图出境的消息通报相关部门。而得知自己被限制出境,郭永军当即离开了浦东机场,他首先打车直奔杭州市桐庐县,想找表弟借用身份证。并找了某个关系人安排了一辆汽车,准备自己开车前往边境地带,再想办法偷渡出境。
而另一边,对他的抓捕行动已经展开。浙江省追逃办接到报告后,省市县三级追逃办的联动防逃机制立即启动,多地多部门都在寻找郭永军的去向,很快发现有线索显示他在桐庐县出现。当天傍晚时分,当郭永军驾车准备离开桐庐县,沿着迎春南路向高速公路入口方向行进时,相关部门锁定了这辆车。从郭永军在机场被发现到成功抓捕,只用了12个小时。
储士林:逃往国外缺钱 迫切想转账遭遇电信诈骗
“百名红通人员”第79号,原青岛安华发展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2年7月他前往加拿大,听说国内对他立案调查的消息之后滞留不归。
2010年,储士林全家就办理了加拿大投资移民,他的家属搬到了多伦多生活。2012年,青岛市检察院发现储士林担任国企负责人期间,涉嫌贪污、挪用国有资产,同时也发现储士林已经有海外身份,检察院立即采取措施对储士林国内的资产进行冻结。
储士林我那个VIP卡,银联卡在国外可以刷,购物的,一刷刷不出来了。完了一查银行,说你的卡给封了。
此后,储士林迫于生计只得在多伦多一家华人超市打起了工。做了一段时间,储士林身体又出现了问题,停止了工作。
储士林滞留多伦多两年多之后,天网行动启动,他被列为“百名红通人员”之一,他在海外的生活空间进一步被压缩。而在国内,在公安部门清理假身份、假证照专项行动中,发现了一条和储士林有关的线索。
时任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工作人员 魏念波我们崂山公安局,他们发现一个人叫储鸿君的,你们看看是不是一个人。
经过鉴定,公安部门确定储鸿君就是储士林办理的另一个假身份。顺着这个新发现追查下去,发现储鸿君这个假身份名下,在北京还有一套房产,储士林被通缉之后,曾试着想卖掉这套房产。
时任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工作人员 于吉松我们也感觉到储士林确实在国外,感觉也应该是缺钱了。他也(着急)想着把这个钱给转移到国外去。
工作组决定对储士林国内资产启动二次侦查,在一家金融机构找到了有一个当年未发现的储士林账户。这个账户里有两千万人民币,其中一千万在他外逃期间,转移到了他的前妻许建红的账上,许建红随后把这一千多万分成很多笔,转给了很多人。
时任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工作人员 魏念波转了二百多笔。每一笔都是49999块钱,而且在同一个时间,每个人的名字都不一样。
这一千万的去向很快被查清,不过是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
时任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工作人员 于吉松调查发现,许建红经历了电信诈骗,这个钱被电信诈骗集团给骗走了。
随着防逃力度的加强,向海外转移违法所得的渠道被大大压缩,许建红想了不少办法给储士林,最终汇到加拿大的资金只有十万美元,而这些汇款也被查出。最终,储士林的资金来源彻底被斩断,他也为连累了前妻感到愧疚,开始认真考虑回国自首。2016年1月,他乘坐的航班降落在首都国际机场。
此前报道:红通人员姚锦旗被提起公诉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14日依法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姚锦旗提起公诉。姚锦旗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例。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发布消息称,在中央、浙江省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经多方共同努力,2018年11月30日,国际红通逃犯、绍兴市新昌县委原常委、副县长姚锦旗从保加利亚被引渡回国。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我国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绍兴市监委以涉嫌受贿罪、偷越国(边)境罪对姚锦旗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19年1月29日移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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