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退休干部组织百名女子卖淫 达19333人次
陈某德是一名退休干部,却伙同他人入股“翠竹桑拿”,组织招募100余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组织卖淫达19333人次。近日,被告人陈某德犯组织卖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福建一退休干部组织百余名女子卖淫:每月嫖资收入约210万 一审获刑10年
据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福建漳州一退休干部陈某德,组织100多名女子卖淫,因犯组织卖淫罪获刑10年。
据了解,陈某德,1949年5月出生于龙海市,中专文化的他,是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退休干部(原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据检方指控,2006年4月至2011年4月10日,被告人陈某德伙同何某波、许某山、余某美(均已判决)和王某农、林某(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参股漳州市翠园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经营漳州市芗城区芗江酒店的“翠竹桑拿”,合计组织招募100余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组织卖淫达19333人次。
“小姐”每月卖淫约7000次,每月嫖资收入约210万元。2019年9月17日,陈某德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刑拘。
另据了解,“翠竹桑拿”还对“小姐”的上下班、着装、“服务要求”、罚款项目和标准等作了12条规定,以此规范失足女在“翠竹桑拿”的违法活动。
案发后,2017年10月11日,陈某德被党纪立案审查,次年4月18日被开除党籍。
经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德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以招募、容留等手段,组织、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且系情节严重。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某德系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同时,被告人陈某德系漳州市翠园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的股东,在“翠竹桑拿”组织卖淫活动中参与策划,负责财务管理及部分现场管理,即被告人陈某德系“翠竹桑拿”组织卖淫活动的决策者、管理者,其虽与同案其他主犯具体分工不同,但地位、作用相当,无明显区别。
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