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黄柏青受贿罪刑罚与执行变更审查刑事裁定书》显示,受贿近两亿的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减刑被拒。
裁定书显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6日作出(2016)粤01刑初49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黄柏青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60.31289万元、港币1675.3万元。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黄柏青在服刑期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属于《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依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判处刑罚的原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罪犯,且大部分罚金、违法所得未缴纳,减刑应从严把握。
2022年4月7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作出裁定:对罪犯黄柏青不予减刑。
妻子操盘,儿子洗钱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此前报道,黄柏青,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23年里收受贿赂、礼金近2亿元;编织“关系网”,充当“保护伞”;将妻子、儿子全部拉入权钱交易的勾当。
据黄柏青交代,在其担任惠州市经贸委主任、惠州市副市长、省水利厅厅长的23年里,在平时及逢年过节收受省水利厅、省属有关企业、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与社会老板贿赂、礼金近2亿元。当中,有不少都是以“人情往来”为由交到黄柏青及其家人手里的,少则一两万元,多则成百上千万元。
上述报道称,黄柏青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多令人咋舌。专案组曾在黄家发现一个装有6万欧元的信封,但直到接受组织调查,夫妻二人都想不起是谁送的。
黄柏青与妻子陈某、儿子黄某一起构筑了一个衍生的腐败网络。其中,黄柏青作为轴心,负责权力运作。陈某成为赃款接收者与操盘手,负责开设并管理账户隐匿犯罪所得,更不时跳到台前大肆索贿。黄柏青的儿子黄某则是黄柏青与不法商人置换利益的工具。取得香港户口的黄某还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替父洗钱,形成了“老子在国内给人办事,儿子在境外大肆收钱”的腐败链条。
2015年10月,据广东省纪委消息,黄柏青被“双开”。“双开”通报称,经查,黄柏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巨额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且数额巨大。
独断专行,搞“一言堂”
据《广东党风》杂志此前披露,黄柏青还存在着组织纪律涣散,长期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的问题。黄柏青交代,虽然每次开党组会议他都让党组成员发表意见,但他心里却深知“那些人说的都不算什么”,甚至肆意篡改会议纪要。
据黄柏青交代,20多年来,他不曾踏进党校课堂一步,不是因工作忙而推掉,就是因不屑于学习而缺席。更令人惊讶的是,黄柏青在水利厅当了7年厅长,竟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过一次组织生活,党费也是由党委秘书代交,而每年的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对他更是“耳旁风”。
2017年1月,广东省纪委推出反腐专题片《永不懈怠的斗争》,黄柏青在镜头前坦言:“十八大以后特别是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我还是红包照收,路易十三洋酒照喝,鲍鱼照吃,接待也好,吃饭也好,我还是我行我素,为什么会这样,就是感觉到自己快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