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集团发布声明向公众致歉
20日,椰树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就发布“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部分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事,向社会大众致歉。声明全文如下:
昨日,我集团发布“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引发网上热议,本次招聘旨在为集团储备高级管理人才,并能与集团长期共同发展,但由于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我集团在此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椰树集团紧紧跟随时代步伐,大力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寻觅人才求贤若渴,今后我集团将不断加强政策和法律培训,合理合法招聘、注重人文关怀,脚踏实地做大做强民族品牌!
为此给广大网民造成不良影响,再次深表歉意。
椰树集团发文招职业经理
“须以房产作抵押,承诺终身服务”
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8月19日,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为“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文中显示,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
引人注目的是“招生条件”:应征者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另外,椰树集团要求应征者承诺做到“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20日,海南直聘微信公众号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