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政知君注意到,胡毅峰曾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的下属。
曾是邢云的下属
胡毅峰,男,蒙古族,1954年5月生,内蒙古喀喇沁旗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二级大法官。
公开资料显示,胡毅峰早年任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后历任乌兰察布盟盟委副书记、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等职,1998年任巴彦淖尔盟盟盟长。
2003年1月,胡毅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2008年1月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
2011年1月,胡毅峰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直到2018年1月卸任。
政知君注意到,2006年12月至2012年2月,邢云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胡毅峰于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常务副书记。邢云还曾是胡毅峰的上级领导。
“坚决守住廉洁办案的底线”
从2011年1月至2018年1月,胡毅峰在内蒙古高院工作了7年。
任职期间,他曾专门谈及纪律的问题。
201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利用4月中旬至6月底近三个月时间,在全区法院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
当时,胡毅峰在动员讲话中强调,严肃治理公款消费、公款接待大手大脚以及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等问题。要把违反审判纪律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发现问题,坚决严肃处理,直至清除出法院队伍。
他说,“严肃处理少数干警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各种行为,坚决守住廉洁办案的底线,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在他任内,内蒙古法院判处了不少职务犯罪案件。
比如,2014年1月,胡毅峰在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透露,2013年共判处职务犯罪案件649件115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
曾推动“呼格吉勒图案”
在担任高院一把手期间,2014年,呼格吉勒图案引起外界广泛关注。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2014年11月,《中国青年报》的一则报道显示,胡毅峰对于案件的重新调查和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开报道显示,胡毅峰还多次谈及要“汲取教训”。
2014年,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个案子已经错了,但我们必须从中认真汲取教训,进行深刻反思。”
2015年2月,胡毅峰在内蒙古全区中院院长会议上总结了造成“呼格案”错判的原因。
他说,此案带来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内蒙古全区法院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决不允许’呼格案’的悲剧重演!”
据新华社2016年2月报道,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其中公安系统涉及12人,检察院系统共有7人被处分,而法院系统则有8人被处分。
让人想不到的是,当年义正严辞的法官最终还是落马了。
十九大之后,内蒙古至少有5个“老虎”被查,在胡毅峰之前,还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