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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硕士花31万元拜师养生 大师因诈骗罪获刑5年现上诉

   日期:2022-04-07 00:12:54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三龙汇之窗网    浏览:42    
核心提示:在一间100多平米的会议室里,有20多人围成一圈,正在听由熊某主讲的养生培训课。北京顺义民警在此将51岁的熊某抓获。33岁报警人刘某称,熊...

海归硕士花31万元拜师养生 大师因诈骗罪获刑5年现上诉

在一间100多平米的会议室里,有20多人围成一圈,正在听由熊某主讲的养生培训课。北京顺义民警在此将51岁的熊某抓获。

33岁报警人刘某称,熊某自称“观音第八代弟子”,会法术,祖传捏筋、刮痧、推拿、中医理疗,已收取刘某46万元,其中31万元为“拜师费”。后经警方调查,被抓“大师”熊某只是一个云南籍的普通中年妇女。

2021年年底,熊某被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和归还刘某钱款。目前,熊某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熊某认为,海归硕士刘某作为行为人,支付“拜师费”、调理费等费用系民事法律关系,自己未违法,未达到刑事欺诈的程度,熊某请求法院改判无罪或发回重审。

“大师”收31万元拜师费

据北京顺义警方公布的信息,2021年3月底,刘某大病初愈后比较注重养生,在关注“大师”熊某以后,便开始跟她私聊。“大师”将刘某拉到了一个以养生为名的聊天群中,群里有60余人。

顺义警方公布的信息还包括,在群里,“大师”自称观音菩萨第八代弟子,有法力、会治病救人。聊天群中像刘某这样大病初愈的人员居多,不定期还会组织群里的人见面“普度众生”。为此,“大师”在群内获得较高的威信,刘某也对“大师”的法力深信不疑。在跟大师求“带带”的过程中,满怀激情地交了数十万元的拜师费后,成功拜在“大师”门下。同年5月初,“大师”以看病救人、注册公司等理由再次向刘某索要钱财时,被刘某的爱人发现并报警求助。

2021年5月5日,熊某被羁押,5月21日被逮捕。该案一审由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

刘某作为证人陈述称,他在发生一起事故后,因脑出血留下后遗症,感觉头脑里出现一些神学的想法,就开始关注这方面的内容。2021年2月,他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认识冯某,冯某将刘某推荐给桂某、熊某。

证人冯某则表示,熊某曾给她的一个朋友调理身体,她通过朋友加了熊某的微信,熊某先是给她按摩身体、免费送熊某自己调理的草药,她食用后觉得身体变轻松了,她便主动给过熊某一些钱,还将想拜熊某为师的刘某推荐给了熊某。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到,网络上熊某的宣传资料为“中国望诊第一人,中国疑难病症指导中心主任,上海湘尹秦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儿童中医调养师、高级中医体质辨识与调理师、中医泻血疗法师、御医第七代传人,熊某祖传千人一方,异病同治,缔造东方医药历史神话”。资料中还包含各种证书和聘书。

证人李某明表示,他开办了一家老子养生方面的培训公司,熊某会在公司的培训班讲课,喜欢讲一些飞檐走壁、穿墙过屋等“祝由术”,李某明就劝熊某少讲这些东西多讲养生,“不要发展成封建迷信”。多名在李某明所开培训班听熊某讲老子养生课的人表示,熊某会在养生培训班上自称是“御医第七代传人”“中国面诊第一人”。

刘某还表示,熊某曾对他说,“她可以‘通灵’,是观世音菩萨的护法,当年带领99名弟子下界普度众生,说我是其中之一,所以我要拜她为师,还说拜师费是上天规定的。”

2021年4月15日,刘某在湖南永州拜熊某为师,并转账31万元“拜师费”,熊某承诺之后会用价值31万元的中草药帮他调理身体。拜师后,熊某给刘某做了2次拔经络,给了刘某一些中草药。4月28日,刘某给熊某转账15万元,称是用于支付云南采药工的工钱。

刘某表示,此后熊某还以一些其他理由让他转钱,如熊某参加网络评选需要给投票的人赠药,暗示需要刘某承担赠药费300万元,以及准备开中医养生公司需要注册金100万元。刘某当时的逻辑认识中,熊某用“通灵”告知他投资策略,他按照策略赚了一大笔钱。

刘某的妻子孙某表示,刘某先后多次给熊某转账,4月29日,刘某还带自己的父亲参加熊某组织的培训班,刘某父亲回家后说熊某让大家禁食7天,父亲就不再参加培训。孙某于2021年5月4日听到熊某让刘某筹集钱,一部分用于公司注册,一部分用于赠送药品。当时刘某准备筹集这500万元,孙某认为这是诈骗,就报案了。

刘某称,他先后因为各种原因给熊某转账七八十万元。熊某被抓后,他还想请律师将她保释出来。

孙某将刘某和熊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提供给警方,聊天记录中显示,熊某自称是上天派来的,要收齐99个徒弟,要帮刘某扫清孽障,要派天兵天神天将来保护他。对于这些听起来让人觉得可笑的说法,刘某却深信不疑。

“大师”无从医资格证

证人胡某表示,他是熊某所在村的村民代表,该村位于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熊某家无人行医。

熊某的哥哥作为证人,表示他们的父母都未行医,爷爷也是农民,知道一些治拉肚子、止疼等小毛病的土方子。爷爷去世时,熊某还未成年,熊某后来离开家,学会按摩、推拿,还给家人看过病。

陈某系熊某的女儿,陈某证言,父母离婚后,她从小与父亲生活,其外公是村里的“土医生”,母亲熊某会通过食疗和手法帮人治病,经济来源是帮人调理身体。2021年3月,熊某说要收一个徒弟,希望有人传承她的手艺。

证人李某证言,他与熊某2012年相识,熊某给他看病,半个月后腰不疼了。李某便与熊某一起,合开了一家公司,熊某是法人,而这个公司只是个空壳。

一审判决书显示,熊某在庭前多次供述与辩解,她经朋友介绍认识刘某,刘某表示他和他的父亲身体不好需要调理,“我就跟他说了一下我的见解,里面夹杂着一些鬼神方面的事,把他唬住了,对方就特别认可我,要拜我为师,我就借机让对方出31万元拜师费,对方于4月14日来湖南找我拜师,并给我转账31万元。之后我给了他一些我做的中药丸让他拿去调理,对方很信服我,我说什么对方都听。”

熊某提到,她因为有贷款还不上利息,欠了15万元,就编出需要支付云南采药工钱的说法,让熊某给她转账15万元。“后来我编造理由跟对方要钱,但是对方还没有给我,我就在顺义某度假酒店讲课时被警察抓了。”

熊某也承认,她未获得从医资格证,也没有药监局等部门出具的制药资格证,给刘某的中药丸是她的一个偏方,里面有一些昆虫,是蜈蚣、蝎子等,还有中草药,功效就是排毒。熊某在认识刘某前,还欠有采药钱5万元。

当熊某得知刘某家族有肿瘤病史后,便说她的药可以调解,药方是祖传的。“我想着还有一笔贷款15万元没还,就和刘某说云南采药钱需要15万元,刘某说没事,反正他们一家都要调身体,就当场给我转了15万元。”

此外,刘某给熊某外籍男友转账20万元一事,熊某也知情。

熊某与刘某微信聊天截图和记录证实,熊某提到“每个地址(弟子) 都是31万拜师费,拜完师我会让十倍千倍的进账还能够帮人渡人”“我收徒弟是有条件的,我收了你的所有灾难我都要替你挡,还要用我的功德去让你的护法归位,上天规定的”等内容。

一审以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一审法院审理时认为,关于熊某和她的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的意见,结合案件证据,可以充分证实熊某通过虚构她系中医传人,宣扬其精通祝由术、会通灵、能为人治病挡灾等封建迷信言论,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进而以拜师费、采药钱等为名骗取被害人钱款的事实。

关于熊某辩护人主张熊某确实具有治病救人的能力、并未虚构事实,并提请冯某、李某、陈某等人出庭、提交相关材料证实治疗成功的病例。一方面,因熊某并无行医资格,其是否具有治病救人的能力,法院对此无法核实;另一方面,熊某是否有行医能力、是否曾为他人治好疾病并不影响对本案事实的认定。

关于刘某是否陷入错误认识而支付熊某钱款、本案是否属于民事欺诈、刘某是否具有过错的问题。法院认为,刘某出庭证实其当初系受熊某蛊惑而拜师,并非仅仅为调理身体支付费用。且本案涉及款项金额巨大,与通常为调理身体支付的合理对价相差甚远,应属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行为。熊某提出系刘某为调理身体主动拜师并自愿支付的拜师费,双方是师徒关系、系民事欺诈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法院还认为,熊某无正当理由,利用封建迷信以拜师、采药等为名,向刘某索取钱款的行为,本身已表明了他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故意,且收到钱财后,并未表示要退还,还继续向刘某索要大额钱款,至于大部分钱款尚在账户内未使用,是报警案发后公安及时采取冻结措施所致,不能推翻熊某非法占有的目的。

2021年12月27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在案冻结及扣押的款项发还刘某46万元,余款冲抵罚金。

熊某上诉,

认为收费是民事行为

熊某不满一审判决上诉,请求改判熊某不构成诈骗罪或者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熊某的女儿陈某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在熊某被抓后,刘某起初一直主张自己未被欺骗,只是想拜师学东西,刘某还曾聘请律师,向各个机关写信反映其是自愿。只是临近一审才否认,刘某才说没有拜师。“根据以往的聊天记录,刘某跟我母亲交流都叫我母亲师傅。在我母亲正式收他为徒之前,他见到我母亲就下跪,一口一个师傅的叫着。我母亲也是看他很诚心,经过一段考察才慎重收他为徒。很多人都见证过,刘某拜师有拜师仪式,行跪拜礼。”

陈某还表示,她们认为刘某交拜师费系民事行为,熊某被抓后,不久就上了社会新闻,有报道说拜师费被熊某挥霍一空,实际上钱一直在母亲账户上。“我们祖上都有接触中医养生这一块,也用偏方治好了很多问题,我母亲有这方面的手艺。最开始刘某自己就在研究这一方面的东西,也体验过我母亲的治疗手法,觉得有用才拜师。刘某如果不想再拜师,可以跟我们协商,将前期治疗成本扣除,可以退款,为什么将拜师费也归纳为诈骗?我们不认同这一点。”

熊某已委托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作为该案二审的辩护律师,周兆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本案争议的一个焦点为,熊某收取刘某的31万拜师费到底是不是犯罪所得。

周兆成提到,虽然病历显示刘某脑子曾经受过伤,但是一审时刘某出庭时思路清晰,且刘某从事金融行业工作,海归硕士,具有较高的社会认知能力。拜师的时候,刘某是自费购买机票到湖南拜师,在妻子报警前,始终未向警方报案。

“刘某主动向熊某拜师;熊某也的确给刘某以及家人调理了身体,还使用了名贵药材。熊某确实具备调理身体的能力并且有成功病例。作为‘学生’的刘某跟着熊某参与了学习调理方法。”周兆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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