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海报新闻记者从咸阳市淳化县公安局获悉,一男子为躲避西安管控措施,连夜骑共享单车回老家。
12月22日,西安市宣布12月23日零时起,全市小区(村)、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每户家庭每2天由1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咸阳市淳化县人白某某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于2021年12月22日20时许从西安市莲湖区骑乘一辆共享单车返回淳化,次日6时许行至淳化县石桥谷口疫情防控点附近。
为逃避疫情检测检查,白某某将自行车丢弃在路边,绕道进入淳化县境内,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一定安全隐患。12月25日,白某某被集中医学隔离。淳化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白某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除了白某某,近期,淳化县公安局还查处了一起欲逃离隔离点的违法行为。2021年12月24日,陕西神木市人李某被淳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确认为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淳人员,遂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李某在留观隔离期间,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采取损坏隔离点卷闸门、翻越隔离区围墙等手段,先后两次欲从隔离点逃离,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淳化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淳化县公安局表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