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8月,上海崇明区两位法官和法警来到曙光路上的一所私立学校,调查一位“老赖”的儿子是否在学费18万的学校就读。谁知,学校工作人员很不配合,对学生信息支支吾吾。另一边,校长竟向这个法院投诉,对跨区进行调查提出质疑。结果调查发现,不仅“老赖”的儿子还在学校读书,他的女儿今年也到这所学校就读了。崇明法院依法对该学校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针对该案被执行人龚某欠债700万不还,还进行高消费的情况,法院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老赖欠700万 儿子上18万学费学校
按说,法院来调查,所有社会组织和公民都有配合的法律义务,但从这所私立学校的种种抗拒表现看,的确有些奇怪。作为学校工作人员,总不会连个把学生的信息都弄得“云里雾里”,搞不清楚。至于校长,竟然还玩起投诉质疑那一套,与正常执行公务的法院工作人员唱起了“拆台戏”。究其背后的原因,恐怕与不希望暴露“金主”身份、断了自己“财路”有关。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些钱,可以光明正大地拿,有些钱,就算死死捂住钱包也守不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这所私立学校,也曾被明确告知过这项规定。面对法律红线,该私立学校还是见钱眼开,让老赖的一对子女入读,是典型的知法犯法,不仅违法行为必须被纠正,还被处以罚款20万元,付出高昂的代价,也是作茧自缚、咎由自取。
构建信用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治理“老赖”,不是制定几条规则,就可以立竿见影的,也不是司法机关单枪匹马就能搞定的。这边法院在调查“老赖”,那边学校在“放水”,甚至打掩护,再严厉的规制手段,也会在形形色色的“阳奉阴违”中效力衰减,最后变成一纸空文。学校被处以20万元的重罚,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应当吃一堑长一智,而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也需受到教育,遵守《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配合治理,避免沦为“老赖”的帮凶。
当然,这起事件也暴露出若干违法的蛛丝马迹。作为被执行人的龚某,欠债700万不还,看似是无钱可还,但事实却是,他还有不少的钱供子女进行高消费。很明显,暗地里大量的财产被转移了,由此成功躲过了法院的执行关。有关部门有必要以“子女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为线索顺藤摸瓜,深入展开调查,弄清楚财产转移的渠道和下落,给“架空”的案件执行打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对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抗拒司法力量的违法行为,自然应受到严肃追究。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按照有关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龚某,存在隐藏、转移、虚假报告财产等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就应当受到刑事追究。这也给很多自作聪明的“老赖”敲响警钟。一直以来,因为“老赖”转移财产,很多债权人都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对此法院束手无策,债权人有苦难言。但风过留声,雁过留痕,只要司法机关愿意跟“老赖”打“持久战”,不断完善追查和惩戒手段,“老赖”终究会被“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