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一位游客在成都某海洋馆进行潜水时签订的一份协议让网友不淡定了,这份协议规定,如果潜水者违约,最高或要承担3亿元的巨额赔偿。17日,与上述海洋馆合作潜水项目的俱乐部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每位潜水者都需要签订协议,目的是为了保护馆内的鲸鲨。
上述协议是一份责任免除及风险承担协议。极目新闻记者在这份协议上看到,协议其中一条规定,如果潜水过程中故意追逐鲸鲨,造成鲸鲨受伤或者死亡的,处理如下:造成鲸鲨受伤的,游客需要支付双倍治疗鲸鲨的费用。如果造成鲸鲨死亡的将由当事人按照鲸鲨市场价值做出全额双倍赔偿,鲸鲨目前估值1.5亿人民币。
责任免除及风险承担协议书
有网友看过协议后,笑称“去潜水之前还要先验资”。
据悉,该海洋馆有两条鲸鲨,在6年前曾因为被渔民误捞而受到了伤害,体长7米多,2吨重,之后被安置到了该海洋馆,该馆也是西南地区鲸鲨的科研驯养基地。潜水也是该馆开展的一个项目。
18日,一位曾多次带游客到上述海洋馆的潜水教练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很多游客去潜水,就是为了近距离目睹鲸鲨,潜水前客人确实需要签署上述协议。不少游客刚看到协议时都很吃惊,但大家潜水时如果遵守规定,几乎不可能造成鲸鲨死亡的后果,“鲸鲨很温顺,也很胆小,看见人会避让。”
与该海洋馆合作的潜水俱乐部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这两条鲸鲨是镇馆之宝,为了保护它们才需要游客签订协议,协议上有不能追逐、触碰鲸鲨等多条禁止事项。鲸鲨胆小,潜水者追逐、触摸鲸鲨会影响到鲸鲨。下水前,除了要让游客看协议,他们还会将协议念一遍告知游客并让他们签字。虽然签订了协议,但此前还是有少数游客违反规定,为此馆内安装了水下监控,全馆工作人员都会监督,一旦发现会进行处罚,现在基本没有违反规定的潜水游客了,“目前为止,还没有客人被协议吓走。”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欣子律师表示,如该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就是合法有效的。如一方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则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至于违约金金额,因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性质主要为补偿守约方损失,而并非无限恶意惩罚违约方,因此,违约金金额的认定一般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金额为准。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违约金金额超过损失金额30%的为过高,违约方认为违约金标准过高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整降低违约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