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微念),刘同明,正式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时间,网络上一片哗然,议论纷纷。但对于诉讼内容,双方都未予公开回应,引发诸多猜测。此前,有知情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此次诉讼是“给付之诉”。从法律上而言,所谓“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基于某种法律关系,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而发生争议。
10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进一步从相关知情人士处获悉,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杭州微念的主要原因是杭州微念不遵守合约,是“守约之诉”。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方独家回复记者“属实”, 称杭州微念有违反签署合约行为。
当红星新闻记者问及具体情况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谢谢大家关注,因为已经在走法律流程。确实不能在所有信息公开透明之前透露太多零散信息。我们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公正。”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次起诉的主体是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子柒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有责任和义务去捍卫包括杭州微念在内的所有股东权益。据了解,2017年7月,杭州微念和李佳佳(李子柒)共同成立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李佳佳(李子柒)分别持股51%、49%。
回应——
起诉杭州微念是 “守约之诉”?四川子柒文化公司:属实!对方有违约
天眼查显示,10月25日,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刘同明,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微念)相关案件新增立案信息,一审原告为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为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刘同明。经办法院为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消息一出,网络上一片哗然,议论纷纷。不过,对于此次诉讼的具体内容,双方均未公开回应。此前有知情人透露,本次诉讼为“给付之诉”。业内人士介绍,“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基于某种法律关系,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而发生争议,诉诸法院请求对方为一定给付行为,如请求对方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
业内律师还表示,这是较为常见且复杂的诉讼,该诉是在确认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上,责令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因此,其中即包含法律关系的确认,又包含进行给付的决定,与确认之诉密切相关。
10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进一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杭州微念的主要原因是杭州微念不遵守合约,是“守约之诉”。
对此,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独家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应“守约之诉”属实,称杭州微念有违反签署合约的行为。
该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次起诉的主体是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子柒本人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有责任和义务去捍卫包括杭州微念在内的股东权益。“我个人觉得按约履行天经地义吧,没有契约精神,何来市场秩序,对吧?”
同时,她表示,目前已经在走法律流程,确实不能在所有信息公开透明之前透露太多零散信息,以免影响社会舆论对事实的误导,相信法律和司法公正。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2017年7月,杭州微念和李佳佳(李子柒)共同成立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显示,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李佳佳(李子柒)分别持股51%、49%。
探访——
漩涡中的杭州微念:继续经营李子柒品牌 多名员工都缄口不言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杭州微念的微信公众号曾在今年7月发布过一篇文章,提到和李子柒的合作与关系,称李子柒女士是微念珍视的合作伙伴。起初,微念关注到李子柒女士的作品,向其发出合同邀约。经过沟通接洽,双方达成协议,于2016年9月开始合作,公司为其提供微博资源推广服务,李子柒女士借以将精力完全投入到内容创作当中。2017年7月,李子柒女士与杭州微念更换合作模式,合约模式转为合资公司模式,共同成立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筹备李子柒品牌,携手运营。
而此次被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法院立案之后,杭州微念立即陷入网络及舆论漩涡之中。
10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曾前往杭州在杭州微念办公地看到,该公司的运营仍在正常进行,每幢办公楼上下班都有不少工作人员进出。当天下午,一辆小型货车来到杭州微念门口,3幢办公楼均走出部分员工来到货车前将货物卸下,然后抱着一些货物走进办公楼。而货物包装上,仍印有“李子柒”的标志。
不过,当红星新闻记者与杭州微念员工进行交谈时,一提到李子柒,员工要么回答“不知道”,要么是直接离开,均缄口不言。
而在天猫李子柒旗舰店,包括螺蛳粉、藕粉、酸辣粉等李子柒品牌产品正在做着“双11”活动,比如螺蛳粉买2份赠2袋、藕粉买一罐赠一罐等等。
对于双方之间的这场诉讼,一位杭州微念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杭州微念暂无官方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