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前女记者马金瑜公开发布的一篇自述文章刷屏网络,文中,马金瑜称在与丈夫生活的过程中,曾多次遭遇家暴,还发现丈夫有出轨行为。在没法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情况下,她选择带着三个孩子逃离。
马金瑜在自述文章中称,2015年,一次酒醉之后,孩子的父亲扎西半夜回来,开始找事,询问是不是和他的朋友(男子)有事,突然开始暴打她,她的眼睛顿时模糊了,拳头不断砸在她头上,头发被抓着动不了,只听见孩子大哭着,孩子父亲喊着,头被击打的瞬间,她的小便失禁了。而几乎每个月,这种家暴都会卷土重来,有时是因为酒,有时是因为男性,自己常常被扇得鼻青脸肿。
2月7日凌晨,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扎西,他介绍自己原名谢德成,今年40岁,汉族人。他已经看到马金瑜公开发布的文章,文章中提到的几次家暴与出轨“都是没有的事情”。
“我确实在2011年端午时伸手打过她一巴掌,因为那天我父亲喝了酒,她一直喳喳哇哇骂我爸爸,我夹在中间很为难。”谢德成说,伸手打人的事情发生在2011年端午节,那时他们还未遭遇车祸。但是马金瑜被打得鼻青脸肿,是没有发生过的事。
而对于出轨,谢德成说:“这个可能是她误会了,当时她看见我跟另一个干活的女工在喝酒,并不是出轨。”
“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偷偷摸摸把三个孩子带走,那天我正在发货。”谢德成说,2018年7月,自己发现三个孩子被母亲带走后,至今与他们没有取得联系。
“目前不管她有没有证据,我特别希望她现在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不辞而别?”谢德成说,目前两人尚未离婚,他留在当地养蜂,此前未结清的民工工资及房租都需要他来支付。
6日白天、7日凌晨,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联系马金瑜,希望进行采访,马金瑜未回复。
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吴良涛律师认为,当前能否认定家暴,需由马金瑜本人提供相关证据并起诉。如果要追究男方刑事责任,家暴属虐待罪范畴,属于自诉案件,一般是不告不理;如果她在受伤害时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应及时出警对其保护,如果达到重伤以上的,公安机关也应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公诉。从民事的角度来说,如果能证明家暴,根据民法典1079条判决离婚,男方也可能因为家暴失去对孩子的抚养权。
今天上午,贵德县委宣传部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贵德县妇联、县委宣传部、新街乡党委组成调查组正在调查核实马金瑜自述的相关事件。目前县委宣传部知悉的信息是马金瑜确实曾经开网店销售过当地特产,其丈夫谢德成为汉族,做过蜂农,其他情况暂不清楚。
此前,针对此事件,中央政法委新闻网官方微博6日晚发文称:发生在家门里的违法行为,同样是违法。家暴在全世界范围内存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经济发展水平、乡风民俗也不是家暴的“挡箭牌”。被声讨追责的是“家暴”,而不是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民族。
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