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洛阳7月27日电(记者武世友)近日,记者从洛阳市相关部门获悉,洛阳一男子虚构多处房产信息,疑采取以房折价的方式,收购一公司的全部股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2019年被洛阳市西工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后取保至今无果。
据当事人反映称,2015年洛阳盈泰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盈泰地产公司”)投入8000多万元改造洛阳市九州宾馆和洛阳迎宾馆两个重要地产项目。2017年,鉴于当时公司急需资金,就以5000万元的价款将盈泰地产公司全部股权及旗下的两个地产改造项目一并转让给时某林,并与之签订协议。时某林用宜阳县锦屏镇洛宜快速路北侧“远见水岸”的多套商品房以房折价,收购公司100%的股权。
工商信息显示,2017年3月27日,盈泰地产公司投资人由董某旺、徐某波变更为时某林。
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工商变更后,所需兑现的房产交割却迟迟没有结果。“经落实发现,协议中注明的对价房产根本就不存在。”盈泰地产公司相关人员称,协议中明确的房屋信息为37#、67#楼,且注明房屋面积和户型、单价、总价等。但截止目前,“远见水岸”项目的房产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根本就没有可折抵的房产。
记者在上述所签订协议中涉及的“远见水岸”小区了解到,多数业主均声称该小区内并没有股权转让协议中注明的可抵债的房产。
此外,盈泰地产公司相关人员还告诉记者,股权受让人时某林与公司签订空头协议的背后,或受时任洛阳市洛龙区原区委常委闫某的指使,其在任职国家公务人员期间,亦官亦商,以权谋私,实际掌控多家企业。
“宜阳县远见置业有限公司现股东闫某歌和原股东闫某军、闫某林,洛阳美丽老家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大股东闫某歌等人均为时任洛阳市洛龙区原区委常委闫某的直系亲属。”盈泰地产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当初闫某向其介绍时也称是自家的企业。
对此,在接受本网电话采访时,闫某称他对此事并不清楚,仅知道同学时某林签订了股权协议,收购了一家公司。而当事人时某林则称,他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乃替朋友盈泰地产公司人员张某锋代签,协议的细节并不是自己操作的,与以房折价收购公司无关。
2019年11月份,原盈泰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洛阳市西工区公安局报案,公安部门立案后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期间两次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均被退回补充侦查。
双方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显示,盈泰地产公司股东徐某波、董某旺(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盈泰地产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时某林(乙方),时某林在完成受让股权后,作为盈泰地产公司唯一股东占公司股权的100%。
对于转让价款,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3300万元人民币,以乙方所提供的位于洛宜快速通道中段的商品房(远见水岸)抵充全部股权价款,其中一期洋房单价6000元,三期高层单价5000元。
同时协议规定,乙方按照条款约定将房产的附表按时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交付盈泰地产公司全部资料及证书,股权变更登记的时间为本协议签订当日内开始履行,履行完毕后方可视为甲方丙方完全履行了股权转让义务。
针对此事,洛阳市西工区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该案件被检察机关退补后,办案民警正依法核查此事,进一步补充证据,按照检察院的退补要求完善证据后会移交检察院。现在正处于侦查阶段,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洛阳市西工区检察院则表示,需了解案情后再作答复。截止目前,记者未收到检察机关关于该案件的任何回复。
对于此事后续进展,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