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郑州7月15日电 7月15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7月6日下午,周口市鹿邑县发生一起重型半挂车与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导致4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依规办理中。
7月6日16时07分,金某驾驶豫HM3883、豫H87P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由西向东行驶至G220鹿邑县杨湖口镇宋窑村路段时,在超越前方车辆时驶入对向车道,与自东向西行驶的阮某驾驶的豫NJA862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阮某及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4人死亡,2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经警方调查初步认定,金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的规定,应当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依规办理中。河南交警提示:超车应首先观察左侧、后方的道路交通情况,超车前开启左转向灯,从左侧快速超越前车。在道路交通状况不允许的情况,切勿强行超车酿悲剧。(朱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