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郑州11月26日电(武楠 王鑫)近年来,中小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罚情况屡见不鲜,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银行贷款三查不尽职的处罚力度,然而仍有个别中小银行内部风控不到位,频频出现疏漏。11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河南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三门峡两家银行由于贷款三查不尽职收到罚单。其中,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子坪支行被罚款30万元,一责任人被罚终身禁业;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2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子坪支行杨先锋,由于贷款三查不尽职,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三门峡银保监分局于2020年11月23日对河南卢氏农商行狮子坪支行罚款30万元,并给予杨先锋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另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贷款三查不尽职,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第三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三门峡银保监分局于2020年11月23日对该行处以罚款25万元。
贷款“三查”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是银行信贷管理的基础工作,若是职责没有履行到位,则很容易引发漏洞。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
公开信息显示,卢氏农商行狮子坪支行是卢氏农商行的一家下属机构,卢氏农商行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陈永安。值得注意的是,该行近年来曾涉及多项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如逃避缴纳税款;关联股东超比例入股、关联企业贷款集中度超比例、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处置不良资产、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导致案件频发等违规行为;违规发放个人贷款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等。
三门峡湖滨农商行成立于1992年,法定代表人为刘军阳。本网发现,这并不是该行第一次由于贷款三查不尽职受到被罚,早在2019年3月,三门峡湖滨农商行就曾由于贷款三查不尽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比例被三门峡银保监分局开出罚单。此外,企查查信息显示,该行还曾涉及账外经营、虚增存贷款、虚假处置不良、借用客户贷款资金支付营销费用、向单一集团客户发放贷款超比例;违反会计核算原则违规处置资产、关联股东超比例入股等多项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