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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黄金!央行、海关总署联合发文

   日期:2026-06-30 00:23: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三龙汇之窗网    浏览:369    
核心提示:6 月 26 日,央行、海关总署就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修订聚焦简政放权、便民利企、强化监管:优化个人携金管理,延长准许证有效期并优化使用方式;提高准入要求,明确海关监管,压实代理责任,完善处罚机制,兼顾便利与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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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6 日,央行、海关总署就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修订聚焦简政放权、便民利企、强化监管:优化个人携金管理,延长准许证有效期并优化使用方式;提高准入要求,明确海关监管,压实代理责任,完善处罚机制,兼顾便利与风险防控。

央视财经记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6月26日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行为,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海关总署对此前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在简政放权方面,本次修订删除“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的管理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海关总署制定”的条款。同时,为做好政策衔接,进一步优化个人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管理相关规定。

在便民利企方面,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加以明确,促进贸易便利化,激发市场活力。如延长《准许证》“一批一证”有效期至3个月、优化《准许证》“非一批一证”使用方式。

在加强监管方面,要加强事前监管。在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时增加“近2年内无违反海关、外汇管理、税务、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环保等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每年首次申请时或前款其他材料发生变更的,比照初次申请办理”等要求;此外明确由海关实施监管范畴,新增三项免予办理《准许证》由海关监管的情形;加强对外贸经营企业代理的监管,增加海关对外贸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要求。压实代理责任,防止虚假交易;完善事后处罚制度,提升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删除“暂停受理其进出口申请”、增加“撤销被许可人的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行政许可”等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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