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黑救护”打击范围 六部门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今日热榜-资讯-三龙汇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深圳  SEO  贷款  医院  用户体验  机器人  网站建设    摩托车 

明确“黑救护”打击范围 六部门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

   日期:2025-11-04 23:40:57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三龙汇之窗网    浏览:874    
核心提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今天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本次专项整治面向登记注册为“救护”类的机动车辆,以及非法提供院前医疗急救和医疗照护转运服务的非“救护&rdquo"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今天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本次专项整治面向登记注册为“救护”类的机动车辆,以及非法提供院前医疗急救和医疗照护转运服务的非“救护”类车辆(即“黑救护”)。

重点任务包括:

一是明确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救护车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并实时核查比对救护车辆的新增、注销情况。

二是明确了救护车的管理主体和监管原则,强调了救护车规划、信息化赋能和社会协同监管。

三是明确了登记注册为“救护”类的机动车辆、“黑救护”违规违法行为打击范围,对涉事机构及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照护转运,有序化解供需矛盾,疏堵结合引导医疗照护转运服务良性发展。

专项整治工作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为期1年。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三个阶段。

(总台央视记者 文永毅 史迎春)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三龙汇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三龙汇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b2b.shop.wlchinajn.com/news/slh1898434.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三龙汇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处理与建议邮箱:slhz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