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参演电视剧《倩女幽魂》涉嫌签订“阴阳合同”、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款等问题,国家电影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广大电影从业人员要以此为戒,继续深入贯彻《关于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切实落实有关严格片酬和合同管理、规范纳税方式和税收管理等要求,依法依规从事电影经营活动。发挥电影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等的作用,加强行业引导,强化行业自律。
国家电影局强调坚决抵制天价片酬
广大电影工作者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追求德艺双馨,自尊自重、自珍自爱,自觉抵制“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用好的电影作品回报观众。
“限薪令”下为何还有“天价”
近日,天价片酬的话题再度引爆网络,在不少平台上,关于某演员“片酬高达1.6亿元,拍摄77天,日赚208万元”的讨论不断刷屏。 明星天价片酬已不是新话题,网友也大有怨言。早在2017年,国家相关机构就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
有关部门和机构三令五申,限制演员、艺人的片酬,为何还有明星能够蒙混过关,天价片酬屡禁不止? 从市场规律看,明星自带光环和流量,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收视率和票房。制作方给明星开出高片酬,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天价片酬明星作品质量普遍不高,甚至口碑惨淡。而高片酬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大量制作费被占用,从而降低影视剧制作质量。如此违背艺术创作规律的短视操作,必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不利于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日赚208万元”的天价片酬现象,不仅是破坏市场行业秩序,更是对社会公平的漠视。1.6亿元的片酬,等同于一个月薪1万元的人1333年的工资总和,这让众多“打工人”情何以堪。娱乐圈不是法外之地,面对部分明星越来越隐秘的操作手段,相关部门还需加强监管力度,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约束型法律和调节性规制也亟待出台,以法治的效力“硬约束”明星天价片酬,将限薪落到实处,并祭出惩罚性举措。
说到底,天价片酬反映的还是影视行业的浮躁、虚火的问题。对此,影视创作者更要坚持创作初心,以更加敬畏的心态对待艺术,切忌被经济利益冲昏头脑,热衷于赚快钱。影视行业也需建立多元化的综合评价体系,协调平衡好演员、制片方等各方诉求,优化影视制作成本结构,把更多资源放在提升影视作品思想艺术水准上,而不是短视、粗暴地砸钱、炒作,过度依赖流量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