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吉安市吉安县一名8岁男童被一只犬只咬伤脸部,家属称缝了90多针,但报警多日后狗主人一直没有现身,家属悬赏一万元寻找相关线索。12月7日,奇闻事件记者致电吉安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称此事还在核实当中。
网传信息显示,被咬男童家属发布信息称:“2023年12月2日早上8点,在望族名家大八口,我儿子被狗咬伤,缝了90多针,原本一个帅气的小男孩,如今却毁了容,在医院接受治疗已经花了很多钱,后续还需要很多费用进行治疗,相关部门也找不到狗主人,希望人心好帮忙发转找到狗主人,万分感谢(发现者奖赏 10000元)。”
男童母亲王女士介绍,12月2日,她8岁的儿子独自到小区门口买早餐,买完回家时,一条狗突然从附近窜了出来,咬伤了她儿子的脸部。
王女士称,她儿子的额头、面部、嘴巴都被咬伤,伤口加起来有15厘米长,缝了90多针,差一点就伤到眼珠了,事后孩子受到惊吓,精神状态不好,也吃不下东西。
王女士还称,这条狗前后一共咬伤了十多人,最后被赶来的民警击毙,她的儿子是受伤最严重的,其他受伤者有的被咬伤了手或脚。
现场照片显示,咬人的狗脖子上拴着红绿相间的皮带。王女士称,犬只脖子上还有一个项圈,全身都很干净,不像是流浪狗,应该是有主人的。王女士称,事后他们已经报了警,但事发5天后,仍没有找到狗的主人。
王女士称,目前各种治疗已经花费一两万元了。儿子后续的恢复、整容也需要大量费用,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他们希望能尽快找到狗的主人。
12月7日,奇闻事件记者致电吉安县公安局公开电话,一名工作人员称此事还在核实当中,具体情况需要询问该局宣传科。对方记下记者联系方式称会转达给宣传科,但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得到答复。
另据奇闻事件报道,吉安县城管局工作人员称,王女士儿子被咬伤的望族名家小区附近,属于该县限养区内,遛狗需牵绳。而且犬只饲养人按照规定,应当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目前,他们也在协助警方进一步查找狗的主人。
奇闻事件记者注意到,2023年10月23日,吉安县公安局与吉安县城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吉安县城区文明养犬管理的通告》。通告第一条规定,吉安县中心城区范围是犬只限养区,限养区范围:东起吉安大道、西至曙光路,南起建设大道、北至瑶池路。限养区范围内犬只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放养。
上述通告第三条“关于饲养犬只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中要求,限养区内携犬出户的,须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用绳(链)等牵领约束,必须避让行人,特别是老年人、孕妇和儿童。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次事件中,如果男童被狗咬伤,在无特殊情况下,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对动物伤人事件负责。如果警方找到狗的主人,主人需要承担被咬伤儿童的医疗费用;如果伤势较重,导致孩子面部严重疤痕或其他并发症,狗的主人可能还需赔偿相应的损失。并且如果因为此事件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狗的主人可能还需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普通市民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是否只能等待警方的调查?付建认为,该案件中,当事人不单是只能等待警方的调查核实,还可以采取其他的维权方式。当事人除了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警方进行调查处理,还可以寻求多方途径。当事人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如伤口的照片、医疗证明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使用。如果事件发生在小区内,当事人可以向物业或社区反映情况,请求他们协助调查。如果证明物业公司或小区管理存在漏洞,当事人还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或小区赔偿损失。
付建认为,在限养区内发生的狗咬人事件的情况,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发生事故的地点、物业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存在管理疏忽,如果有过错的,在找不到狗主人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其追究过错责任,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