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获悉,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因存在超组织生产等多项违法行为被罚款72万元。此前该公司还因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违法被公开处罚。
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信息显示,2023年6月12-15日,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在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进行综合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检查中,共发现存有未依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未按规定管理顶帮、超能力组织生产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处7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矿长付某某处3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还因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违法被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罚款10万元。2023年8月2日至8月11日,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作为工程发包方,资质审查不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河南平煤神马中平发展有限公司,并对项目施工过程疏于监管,未履行监管职责。
经查询,2023年9月4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还被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公开信息显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机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原平煤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朝川矿务局(现已更名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现已更名为"煤炭工业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记者 武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