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的何先生在搭乘地铁回家时,因鞋子上的金属饰品反光而被两名女子认为他暗藏偷拍摄像头。警方虽然证明了何先生的清白,但何先生认为两名女士并没有诚恳道歉,于是他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10月31日,何先生告诉记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此前已受理他与两名女士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本案将于11月3日开庭审理。
据媒体此前报道,四川成都的何先生发文称,6月11日晚9时许,他搭乘成都地铁1号线时,车厢内有两名女士看到他鞋子闪烁绿光,认为上面有摄像头在偷拍。随后,他在地铁安全员的见证下,现场脱鞋并让两名女士检查。并一同前往了派出所,由民警进行了检查,证明并无摄像头。此后,何先生表示,两名女士在得知他并未偷拍后,也没有对他进行诚恳地道歉。他计划起诉对方,要求赔礼道歉。
在一名目击者为何先生提供的书面证词帮助下,他得以成功立案。立案通知书显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受理他与两名女士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
10月31日,何先生告诉记者,原本本案应在10月开庭,由于他追加了成都地铁作为被告,需要给对方相应的准备时间,所以案件根据正常流程延期,目前他收到最新通知,本案将于11月3日开庭审理,“由于对方(涉案女性乘客)申请,本次是不公开审理。”
何先生表示,目前他的诉求仍是要求两名女士赔礼道歉,以及合理的经济赔偿。
对于庭审结果,何先生表示,他只想能尽快结束这件事,好让自己回归正常生活,从6月11日发生此事,到开庭已过去4个月时间,他的工作生活都受到了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