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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评女童被咬:狗主人须绳之以法(图)

   日期:2023-10-17 15:32:04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三龙汇之窗网    浏览:41    
核心提示:犬咬伤,右肾破裂伴有血肿形成,腹腔积液,胸背部等多处肤裂伤……据报道,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两只狗扑倒并撕咬2岁女孩,女孩受伤严重,...

“犬咬伤,右肾破裂伴有血肿形成,腹腔积液,胸背部等多处肤裂伤……”据报道,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两只狗扑倒并撕咬2岁女孩,女孩受伤严重,这是诊断结果。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并正积极处理此事。

央媒评女童被咬:狗主人须绳之以法

看了视频,痛得让人窒息。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此事,并不为过。一名2岁女孩,被烈犬撕咬,“CT显示肾挫裂伤”,想想就让人心痛,难以释怀。

警方已介入,相信不难查清此事。在此,有六大疑问需要回答。

其一,恶犬是谁家的?从视频看,恶犬并未拴绳。《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遛狗不系绳引发的问题屡见不鲜,更何况是大型犬只,如果不系绳给社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即便狗的主人遛狗时牵绳了,一旦咬伤他人也要担责,更何况此事中恶犬是“散养”的。

其二,此事发生在小区,也就是居民区,物业是否该担责?报道称,恶犬在小区内逡巡,物业工作人员不能视而不见、见而不问,不能不管不制止。如果居民特别是孩童在小区内行走就能被狗咬,狗主人当然该担责,物业也不能置身度外。

其三,从狗的体型看,咬人的两只恶犬都颇为庞大,它们是否属于在市区内禁养犬只之列?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是否有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对宠物的管理?

其四,按《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后,依法承担责任。不知道狗主人有无露面,是否尽到应尽的责任?

其五,恶犬伤人后,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其六,从视频内容看,当时有人看到母女被恶犬咬伤,不顾危险前去施救,如此壮举,值得点赞。此人是谁?期待相关部门在表彰的同时,帮其申报见义勇为。

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频发。从常识常理看,不能因此事件而否认市民养狗的正当性,也不能污名化动物伴侣存在的意义,但很显然,养狗人应保持应有的养狗素养,比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起码做到遛狗时拴绳。

有句话说得好:“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别让你的爱成为别人的痛!”此事终会有个说法,恶犬的主人该承担的法律责任逃脱不掉,期待事件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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