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孩卖石榴看哭网友 系摆拍】近日,一段“9岁男孩卖石榴”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众多网友关注,视频中男孩穿着破旧的棉袄和奶奶一起,表示石榴是花了两个小时从山上背下来的,祖孙两人朴实质朴的话让无数网友动容。然而,不过几天,事情便迎来了反转,这条视频被证实是虚拟摆拍。
这不是个例,9月,四川省凉山州、攀枝花市的石榴开始成熟,进入收获季节。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了多段类似的催泪短视频,引发很多网友的关注和同情,还有多家网络账号将视频内容作为新闻进行了转发。
据封面新闻报道,连日来,四川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封面新闻记者走访了当地多个石榴产区,辗转寻找到了上述视频中的多名老人后发现,这些热门视频的背后,实则为“卖惨带货”的营销套路。
9月20日,记者联系上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镇上对于此事是了解的,已经组织各个村子开会宣传,提醒村子里的老人防止被利用。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借未成年人、患病或残障人士、孤寡老人,摆拍贫困假象,营造“卖惨”人设博取同情,涨粉引流,进行欺诈销售的行为,涉嫌违反我国多部法律,可能面临民事、行政、刑事多个层面的法律责任。
9岁男孩卖石榴看哭众多网友竟是摆拍
近日,一个名为“黑牛应季水果”的短视频账号发布的一段视频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视频中,一名背着背篓的小男孩走到车窗前询问:“叔叔你要买石榴吗?”在拍摄者和男孩的问答中,可以得知男孩小宝9岁,后面跟着的老人是他的奶奶,他表示自己背的这筐石榴是从山上背下来的,背了2个多小时,奶奶腰疼背不动。随后拍摄者现场尝试了男孩背的石榴,并给了祖孙300元将石榴全部买下,奶奶试图找钱,但被拍摄者拒绝,拍摄者提出开车送他们回家,奶奶还将自己的外衣脱下铺在座位上,避免将车弄脏……
孩子的清澈的眼神和话语,祖孙两人的种种细节让无数网友为之动容,视频被大量转发和评论,有网友表示自己联系到视频的拍摄者为这名男孩邮寄了衣服,还有网友称想要资助男孩读书的费用。并且该账号还发布后续,“揭秘”了这条“全网播放3亿作品背后的故事”,称“小宝家的石榴已经全部卖完了”“我每个月会拿500块钱给他们”。一时间小宝和奶奶的故事被传得有声有色,这位“善良的叔叔”也得到大量称赞。
但几天后事情却发生反转,据封面新闻报道,9月8日,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某乡的一个村里,记者见到了“小宝”和他的奶奶起婆婆。起婆婆介绍说,前几天,她带着“小宝”去卖核桃,有几个年轻人过来问情况,“说看着我们可怜,要帮助我们。”
随后,起婆婆和“小宝”被带到了仁和区大田镇,拍摄了这条广为传播的视频。她证实,她和孙子说的话、做的动作,都是拍摄者教的,视频拍完后收到了200元钱,“后面又来了一次,送了一辆自行车,还有一些衣服、鞋子,又给了3000块钱。”
起婆婆表示,她家缺少劳动力,并没有种植石榴,只有少量的核桃和玉米,她并不知道对方拍视频的目的,认为是在做好事。
9月20日,潇湘晨报记者查询发现“黑牛应季水果”账号已被封禁,有将视频内容作为新闻进行了转发的部分网络账号也将内容进行了删除。
大量热门视频背后实为“卖惨带货”的营销套路
小宝和奶奶的故事并不是网红为博人眼球制造的第一个视频。据了解,9月,四川省凉山州、攀枝花市的石榴开始成熟,进入收获季节。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了多段类似的催泪短视频,如老人向路边车辆推销石榴,但车内人员却将石榴扔到车外,老人默默将石榴捡起,弯腰鞠躬……等画面引发很多网友的关注和同情,还有多家网络账号将视频内容作为新闻进行了转发。
而这些视频也被网友们发现了疑点,这些视频中,石榴被扔到车外的情节基本相同,但卖石榴的老人却不是同一人。内容仿佛都是指向“石榴滞销”“石榴不好卖”“卖石榴的老人很可怜”等焦点问题。
连日来,四川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封面新闻记者走访了凉山州会理市、攀枝花市仁和区的石榴产区,辗转寻找到了上述视频中的多名老人后发现,是主播付钱找当地村民当演员,许多村民都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就成了这些“卖惨视频”里的主角,而这些热门视频的背后,实则为“卖惨带货”的营销套路。
该工作人员称:“往年这个问题不是很突出,也没有接到反映,今年(摆拍的事情)很多,虽然暂时没有对我们这边的石榴价格造成太大影响,但村民们对于有网红过来哄骗老人拍视频还是感到很愤怒。”工作人员介绍,大田镇全镇五个村一个社区基本都是以石榴产业为主导,共种植有一万五千多亩石榴,关于石榴销售渠道,镇上也做了很多努力。“我们成立了集体经济联合体公司,然后通过公司去做一些农产品销售对接,拓宽销售渠道,对接一些大商超等。还有一些固定的收购商来收购,和攀枝花当地的知名水果品牌也有合作。”而网红编造剧本拍摄视频引流后带货售卖的石榴并不是当地的石榴,当地的石榴产业和来摆拍的网红没有任何合作关系。
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攀枝花市场监管部门正联合公安、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法处置一批违法线索,并向电商平台通达相关“悲情营销”式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视频,督促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目前已下架相关视频100余条。
据红星新闻报道,“网红”通过短视频虚假宣传,打着助农、推销“大凉山特产”旗号,生产销售假冒产品,谋取利益,违法犯罪……9月20日,四川省凉山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以“凉山曲布”“赵灵儿”“凉山孟阳”为主要代表团队的“系列网红直播带货案”。
截止到目前,该系列案件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其中涉案网红主播11人),已批准逮捕18人,捣毁MCN机构5个,查封涉案公司14家,查扣涉案蜂蜜原材料20余吨,假冒“大凉山土蜂蜜”成品4700余瓶,商品外包装5万余件,生产设备3套,冻结涉案资金500余万元。目前,相关涉案账号被封禁。
律师解读:欺诈销售,涉嫌违反我国多部法律
网红编造虚假剧本摆拍引流获利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这种行为构不构成侵犯当地参与拍摄的老人和小孩的权益?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借未成年人、患病或残障人士、孤寡老人,摆拍贫困假象,营造“卖惨”人设博取同情,涨粉引流,进行欺诈销售的行为,涉嫌违反我国多部法律,可能面临民事、行政、刑事多个层面的法律责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我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非法经营罪等。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参与拍摄的老人、小孩并不知道对方拍视频的目的,认为是在做好事。利用他们摆拍的博主行为已涉嫌侵犯孩子和老人的肖像权、名誉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之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否则即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利用当地村民、小孩去虚构情节摆拍,后果上,除了骗流量,还可能扰乱当地公共秩序,散布谣言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的规定,可以对违法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刘凯提醒,村民们要懂得坚持原则,千万不要让人利用了你们的爱心。如果发现自己权益被侵犯,一定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