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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官宣:执行认房不认贷(图)

   日期:2023-09-03 00:50: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三龙汇之窗网    浏览:6    
核心提示:北京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北京、上海官宣:执行认房不认贷
北京、上海官宣:执行认房不认贷

北京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2023年9月1日

上海

上海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执行“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9月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规定自通知印发次日起执行。

成都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

关于优化成都市个人住房贷款中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管理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武汉

8月31日,武汉市印发《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武汉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鄂州

9月1日,湖北省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推动鄂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鄂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鄂州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鄂州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广州、深圳

8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广州市由此成为首个落地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的一线城市。

当晚,深圳同样明确执行“认房不认贷”,紧随广州之后为住房信贷政策“松绑”。

“认房不认贷”,指不论是否曾经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只要目前在当地名下没有房产,便可以按首套按揭贷款享受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这是房地产行业和购房者期盼已久的政策。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都明显低于二套住房。尤其是,对于曾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一线城市而言,只要有过住房贷款记录,无论结清与否,再次购房时都将被认定为二套住房,首付比例超过50%,贷款利率也高于首套住房。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以广州为例,广州首套住房首付比例30%,房贷利率4.2%;二套首付比例70%,房贷利率4.8%。可见,相比于“认房又认贷”,新政策使得广州“卖一买一”等购房群体需支付的首付比例大幅降低,月供压力也小于以往。

在“认房不认贷”情形下,更低的购房成本能实打实地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降低购房门槛,激发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提升购房积极性。伴随传统“金九银十”这一楼市销售旺季的到来,广州、深圳优化调整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望给当地住房消费带来提振。

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随后,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均表示将结合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将“认房不认贷”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一方面,允许地方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势等因城施策,符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城市间分化差异大的特征,可助力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另一方面,这为核心城市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打开了空间。

一线城市房屋总价较高、首套住房与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及利率差距较大,且新市民群体占比高,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集中,此前各界对一线城市房地产政策调整优化已存预期。此次“认房不认贷”在广州、深圳落地,被认为是一线城市优化调整购房政策的积极信号。

可以期待,随着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不断落地完善,加之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的协同发力,将进一步促进购房需求的合理有效释放,对房地产市场起到积极提振作用。

东莞

8月31日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东建房〔202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在施行之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东莞监管分局

2023年8月31日

中山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

2023年8月31日

江门

9月1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9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认房不认贷”。

《通知》明确,一是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是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江门市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江门市不动产产权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作为居民家庭在购买商品住房所在地拥有住房套数的佐证材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局要持续推进房屋交易登记数据共享应用,优化住房套数查询服务。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即9月1日施行。在执行之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联合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政策宣贯,持续优化居民家庭房屋套数查询等便民服务,促进我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佛山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佛山监管分局

2023年9月1日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解读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佛建〔2023〕73号),现解读如下:

一、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

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家庭、非本市户籍家庭、单身人士、境外人士等不属于法人单位的购房人,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是以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自然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显示的居民家庭各成员合计总住房套数进行核算。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信息以自然人个人为对象获取查询结果。居民家庭成员可以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显示的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情况,结合居民户口簿显示的户籍登记信息综合核算。成年家庭成员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未成年家庭成员可以通过线下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三、政策优化相关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住房贷款享受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

四、执行时点

2023年9月1日0:00前签订(网签)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交易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

2023年9月1日0:00后签订(网签)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交易合同的,按新政策执行。

厦门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家庭住房情况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档案中心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登记证明”查询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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