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近日,河南省兰考县检察院召开“推动刑事检察业务提质增效”专题会议。
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孔浩主持,第一检察部主任刘永峰对该院“繁简分流”模式进行总结。刘永峰指出,兰考县院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探索优化“繁简分流”兰考模式,通过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探索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简案”月审结率提升到90%以上、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缩短至6天,实现了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并行、同步提升。同时,刘永峰对近年来该院“繁简分流”模式进行了总结。
组建专业团队,科学配置司法资源
2020年初,该院针对刑事案件占比大、检察官办案数量不均的实际情况,设立职务犯罪办案组、经济犯罪办案组、涉信访类犯罪办案组等7个专业办案组。检察官按照各自所在的办案组和规定的轮案方式办理相关刑事案件,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先后3次对该模式进行调整优化,做到办案组人员分配更加科学、案件分配比例、类型更加合理,刑事案件的办理初步实现了繁简分类、快慢分道。
2022年以来,该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独立办案组,进一步深化探索繁简分流机制。办案组由4名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4名检察官助理和4名书记员组成,专门办理危险驾驶、故意伤害(轻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交通肇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等5类轻微刑事案件,不再参与其他办案组的轮案。办案组设立后,分流全院50%的刑事案件,得以让该院其他员额检察官集中时间和精力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努力实现简案快速化、集中化办理,繁案精细化、专业化办理。
优化办案程序,做优做实繁简分流
案件分流关口前移。该院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侦查机关建立繁简分流会商机制,把好侦查机关移送案件的入口关。侦查机关对于5类轻微的刑事案件按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认罪认罚、调解赔偿等分类集中移送,另外对符合“简案”条件的案件,在卷宗封面加盖“简”字印章,由检察机关集中受理,进入案件办理“快车道”;对于“繁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沟通交流,保证案件办理质效。
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案”,原则上7日以内起诉,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办理时间不超过20天;对于刑拘直诉案件,实行“3+2+2”办理模式,确保法院在刑拘期限届满前判决。
统一集中办理。该院制定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暂行规定,对5类轻微刑事案件中拟做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全部集中听证、集中送达。同时为做好相对不起诉工作“后半篇文章”,该院通过集中向行政部门制发检察意见,做实“行刑衔接”,并联合公安机关依据不同的罪名“精准施教”,分批次对相对不起诉人集中开展教育工作。今年上半年,集中开展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精神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社区义工活动8批次,取得良好教育效果。
构建多元机制,保障繁简分流高质效
及时总结调整优化。该院规定所有5类轻微刑事案件办结前均要及时向部门主任和分管检察长报告,并于每月底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总结,通过召开月度分析会,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
用好业绩考核指挥棒。加强对办案组的考核、监督,每月通报办案组人员的业绩考核情况,对出现的办案瑕疵和错误,该院检务督察部门及时跟进、约谈提醒;对每月办理案件各项指标都达到优秀的员额检察官,年终考核时优先考虑评定“优秀等次”。
“简案”快办与侦查监督同步推进。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司法理念,办案组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优势,紧盯立案监督、漏捕漏诉、侦查活动违法等重点环节,综合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推动法律监督效果全面提升。今年上半年,该院监督撤案率、侦查活动违法率等均位居全市第一方阵。(兰考县检察院 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