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检查唐山企业减排落实情况引发关注。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3月11日一早,黄润秋一行来到唐山市,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先后深入河钢唐钢不锈钢公司、唐山金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和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询问企业生产情况,仔细查看核对企业生产台账、生产工况、在线监控等记录,了解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期间,唐山市已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检查发现,四家企业均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负荷生产,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并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有的甚至互相通风报信、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
记者通过当地媒体了解到,3月11日当天,河钢唐钢的下属企业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从事生产活动违法行为,公司负责人刘某某和李某被行政拘留。
无证排放污染物 总经理被行拘
3月13日,唐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发文称,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环境违法问题和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开展深入调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责成生态环保、公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在生态环境部帮扶组的指导下,以零容忍的态度对相关企业依法严厉惩处,明确要求以解决问题为契机,切实举一反三,强化监管执法,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百分百落实,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目前,已对四家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对相关企业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企业绩效评级全部降为D级,暂扣排污许可证。
针对生态环境部检查发现问题,唐山市集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行动,特别是对钢铁企业开展全面执法检查。
据当地媒体报道,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刘某某,在明知公司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的情况下,安排该企业进行生产活动并排放污染物,于2021年2月17日被古冶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停产整改后拒不改正,且在唐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级响应期间,不执行政府停产指令,违规从事生产活动;该厂炼钢生产副总经理李某,在明知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二级应级响应通知要求该厂停限产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政府停限产指令,安排工人违规生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古冶公安分局于3月11日,给予违法人员刘某某行政拘留15日处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
涉事企业多次受环保处罚
记者梳理企查查信息发现,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曾多次因环保问题被官方处罚。
官方通报显示,2月17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古冶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延续申请未经许可,企业持续生产、排放大气污染物。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古冶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处75万元罚款处罚。如企业拒不改正,将依法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
2020年10月10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古冶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65m2烧结机机头氮氧化物连续超标排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公司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古冶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处罚。
2018、2019年该公司也因环保问题被多次通报处罚。但该公司在被处罚后,仍继续生产、排放污染物,直到此次生态环境部突击检查,又发现了生产记录造假、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等问题。
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弄虚作假情况,黄润秋表示:“对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弄虚作假行为,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黄润秋强调,钢铁企业是排放大户,也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不能只看效益,把污染留给当地百姓。要提升环保意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切勿心存侥幸。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现代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