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19日召开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会上通报,截至今日9时,经转院救治无效,29人不幸死亡。
4月18日12时57分,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接警后,消防、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赶赴现场处置。13时33分,现场明火被扑灭。15时30分,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共疏散转移患者71人。
北京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了此次火灾的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昂通报,长峰医院突发火情,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即刻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集29辆救护车300余人次急救力量,及时赶赴现场,全力开展医疗救援和转运工作。截至当日15时30分,共转运伤员71名,分别送至9家医疗机构救治。涉灾病房楼其余住院患者均已妥善安置。
为全力救治伤病员,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抽调精干力量,统筹全市医疗资源,紧急成立现场医疗救治指挥部,迅速组建市级救治专家组,投入医护力量633人,ICU床位32张,协调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大人民医院、朝阳医院、宣武医院的重症、呼吸、心内、内分泌等学科国家级和市级专家,进驻救治医院,逐一现场会诊,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做到一人一策,争分夺秒、全力以赴救治伤病员。
截至4月19日6时,71名转运伤员中,在院治疗39人,出院3人,死亡29人。在死亡人员中,男性13人、女性16人;长峰医院住院患者26人、患者家属1人、护工1人、护士1人;北京26人,河北、湖南、山东各1人。26名长峰医院住院患者平均年龄71.2岁,最小40岁,最大88岁,其中40-49岁2人,50-59岁3人,60-69岁3人,70-79岁13人,80岁以上5人。在院治疗39名伤病员,危重3人、重症18人、病情平稳18人;男性17人、女性22人;长峰医院住院患者29人、患者家属5人、护工2人、医护3人。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海涛通报,经查,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女,44岁)、副院长汪某(女,37岁)、总务科主任王某阳(男,50岁),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男,47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男,33岁)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侦查调查、完善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
赵洋表示,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聚焦医院、养老机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场所、单位,扎实开展排查整治,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