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郑州9月25日电(武楠 王鑫)近日,广州市市民宋女士在某平台上发文称,自己在广州市永泰家为百货超市购买的一包三全叉烧包内发现一只指甲般大小的蟑螂,这令她恶心不已。在向三全食品投诉后,公司仅按照价款十倍进行了赔偿,对于所提出的对相关生产线产品卫生进行整改问题,则回应称关注公众号或官网信息。
据了解,9月23日,宋女士在广州市永泰家为百货超市购买了一包含量为360g的三全牌叉烧包,回到家后发现所购买的包子上有一只指甲般大小的蟑螂,立即拨打了食品包装上的电话,三全食品安排了当地的业务人员进行处理。该业务人员表示,总部可以一赔十处理,但是要签订相关客诉处理结案书。
双方签订的三全食品顾客投诉处理完结书中显示,客户于2020年9月23日于广州市永泰家为百货购买360g叉烧包,包子上有指甲盖般大小蟑螂;当日客单价为13.8元/包,客户要求10倍赔偿,并要求公司重视及整改生产线卫生状况,后期会提供相关视频、图片以供佐证,否则本完结书无效;客户要求72小时内无腹泻与腹痛情况,若有与本公司产品关联需赔付。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宋女士称,由于当时没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就接受了三全食品提出的十倍赔偿。目前,她已升级投诉,希望三全食品按照食安法赔偿其一千元,此外,还希望三全食品尽快落实整改,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问题负责。但对于卫生整改问题,三全食品工作人员回复称需关注公众号或官网信息。
随后,本网就此事件致电三全食品董秘办,一工作人员称对该情况并不了解,对于包子上出现蟑螂事件究竟是哪个环节存在疏漏,三全食品客服也一直未予以答复。截至本网发稿,三全食品官网及公众号也并未发布任何有关此事件的卫生整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