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郑州9月28日电 9月28日上午,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全方位规范河南省村庄建设,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
《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共六章27条,包括总则、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从“科学编制规划、倡导村民参与、规范村庄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完善落实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体制机制。
明确编制原则要求 提高村庄规划的科学性
《规定》第二章对编制村庄规划的要求、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在第五条明确编制村庄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因地制宜、多规合一、简明实用的原则,依实际定特色,依特色定产业,依产业定路径,依路径定规划,为编制村庄规划提供明确、科学指引。
多措并举 突破资金瓶颈
河南省目前村庄规划编制平均费用为5-10万,村庄数量多、规划编制任务重、对资金需求大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乡镇政府财政难以承担。为有效保障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结合基层实际,在《规定》第四条明确了编制经费的来源和“本级财政无法保障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保障”的“兜底”责任,并吸收实践中一些地方“以奖代补”的措施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破解编制资金保障不到位问题。
鼓励产业发展 激发乡村活力
为实现乡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望,《规定》第五条规定鼓励在村庄规划产业布局中明确促进产业发展的“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返乡创业等措施。第十七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村集体立足本地资源和生态优势,利用乡村特色风貌、优秀传统文化等,引入乡村运营主体,发展特色种植、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业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强化服务管理 建设美丽乡村
为强化村庄规划实施的执行力,引导村民有序建设,《规定》第三章对规范村庄建设、免费为村民提供住房设计图、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第四章规定在常规监管方式外,乡镇人民政府要利用网格化、智能化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并依法制止违反村庄规划的行为,第二十四条还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协助职责。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锋表示,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对保护农村地区生态和自然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引导乡村有序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更高品质的生活,都具有重要意义。(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