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叔叔,我来大学报到啦,在这里我可以继续读书,实现我的梦想……”9月6日,帮教对象小王到校后,第一时间拨通了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电话。
事情还要从今年3月说起,今年17岁的小王是某中学的一名高三学生,因与其同学一言不合,便将其殴打致轻伤。案发后,小王自愿认罪认罚且事后积极向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年5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尉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在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就学现状、帮教条件等基础上,最终依法对小王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帮助小王顺利回归社会,该院启动本院“检察官+司法社工”帮教模式。
结合小王的情况,帮教检察官为他量身定制了为期一个月的帮教方案,司法社工有计划地对小王进行心理测评和辅导,督促小王定期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帮教期间,检察官也多次联系小王,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发现小王的父亲常年外出工作,缺席小王的成长,而母亲文化水平较低,教育方式简单粗暴,进入青春期的小王逐渐脱离家庭的管教。案发后,小王时刻担心被羁押而整日惶恐不安,甚至出现了退学的想法。找到原因后,检察官为小王讲解了案件的司法流程,纠正了小王的错误认知,打消其不必要的顾虑。同时,鼓励小王要看到自身的优势,增强自信心,积极备战高考。
面对小王家庭存在的问题,检察官联合司法社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小王父母认识自身教育方式存在的不足,督促小王父亲履行监护人职能。在高考前夕,面对小王的焦虑情绪,检察官对其进行紧急心理疏导,缓解考试压力。通过多方的努力,小王最终以优异的成绩顺利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在开启新的大学生活前,小王暑期主动帮家里分担家务,与家人也越来越亲密。在小王心中尉氏县检察院检察官早已成为自己的亲人。也因此,小王跟他们第一时间分享自己上大学的喜悦。
(尉氏县检察院 孙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