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狗咬毁容 ,犬只已处理,辗转三甲医院治疗,孩子仍未痊愈
5岁女童被狗咬伤毁容,狗主人却拒绝继续支付医药费。
近日,江苏宿迁的刘先生从网上发帖称,他5岁的女儿今年4月3日在自己小区楼下的公园玩耍时,被小区无人看管的一只阿拉斯加大狗咬伤,导致毁容。后来转了三家医院治疗,孩子还没好,还在治疗中。
现在狗主人交了25万治疗费也不想负责。协商无果后,刘先生无奈将此事发到了网上,引起了热心网友的关注。据刘先生披露,事发时,狗主人独自将狗拴起来晒太阳,但狗主人却不知所踪。直到警察赶到现场,狗主人才出现。同时,刘先生还透露了狗主人的姓名和单位,狗主人是国家公职人员。之前有消息称当地纪委已经介入,似乎也是乌龙。
在刘先生居住的江苏宿迁沐阳,不允许养大型犬。很多资深律师都给出了答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只要饲养大型犬伤人,养犬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同时,由于当地政府有明文规定,不允许饲养阿拉斯加这样的大型犬,所以狗主人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本案中,狗主人在没有看管的情况下,擅自将狗放置在公共场所,也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如果小女孩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上,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
唉,看着这么小的女儿受这么大的苦,对于我这样的母亲来说真的很心疼。其实我也是一个爱狗人士。小时候家里养了一只可爱的中华园犬。它全身是黑色的,非常威严,对主人很忠诚。后来被别人偷吃了,我难过了很久。另外,我们全家都不吃狗肉,我们都认同狗是很有人情味的动物。但是我也害怕狗。小时候上学的时候,路上总会有几只野狗,每次都吓得心惊肉跳。
狗是非常聪明的动物,仁慈而忠诚;但狗毕竟是动物,它有攻击性,它只会对主人忠诚。作为一个饲养者,你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好自己的狗,这是保护别人的安全,也是保护狗和自己的安全。据说狗咬过一次,狗可能会再咬一次,因为它尝过血,所以最好做无害化处理。这个我不太了解,但是有了解的朋友可以提供一些相关信息。
总之,养狗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养狗必须尽到饲养和爱护的责任。文明爱狗,文明养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