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家暴欲离婚 丈夫反而索要20万 律师解读-今日热榜-资讯-三龙汇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深圳  SEO  贷款  医院  用户体验  机器人  网站建设    摩托车 

妻子被家暴欲离婚 丈夫反而索要20万 律师解读

   日期:2022-09-03 02:06: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三龙汇之窗网    浏览:60    
核心提示:妻子被家暴欲离婚 丈夫反而索要20万 律师解读

【妻子被家暴欲离婚丈夫反而索要20万】

近日,在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调解了一起家暴离婚纠纷案引发网友热议。该案中,兰某和李某结婚二十余年,共同育有一女。 2017年,丈夫李某失业后性情大变,出现家暴行为。妻子兰某无奈下选择与其分居冷静,但期间遭到李某尾随、多次持刀威胁。兰某只得向法院寻求帮助。法院调解过程中,丈夫李某不愿离婚,称若离婚对方必须给付20万。最终,经调解员劝导,双方达成“兰某支付李某15万,被告离家,房产归女儿所有”的协议,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

针对此结果,不少网友表示不理解,为什么有家暴的过错方还能在离婚过程中向另一方索要钱财。为此,记者咨询了几位法律界人士。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告诉记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20万元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过错大小,法院会给与一定考量,给双方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将会适当的将精神抚慰金等数量将倾向于无过错方,不可能出现有过错方无法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律师靳萍表示,调解是民法的民事意思自治原则,根据双方的民事意思自治原则进行调解。调解内容只要不违背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调解是有效的。以两人这套房子来说,相当于男方一部分共同财产赠予孩子,女方也把她的一部分赠予孩子。男方虽然要求女方给20万,但并不是没有原则的索要,是在放弃房屋分割权的情况下,赠予给女儿的情况下要的20万。总体看这份离婚协议来说,是双方互相都能接受,法院就不会不支持调解意见,因为这不违反法律,也不违反公序良俗,所以说法院的这次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三龙汇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三龙汇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b2b.shop.wlchinajn.com/news/slh1088868.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三龙汇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处理与建议邮箱:slhz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