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郑州9月1日电 实施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是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9月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两年来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情况,并发布七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据了解,河南省法院自2020年9月1日起决定实行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统一由郑铁两级法院集中管辖,该项改革被省委列为重点改革事项,而这一举措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实施集中管辖两年来,河南省法院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2107件,审结1971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3.16天,较集中管辖之前缩短近50天。严惩重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让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者付出沉重代价,受理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673件,审结582件,判处犯罪分子991名,一审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由2020年96.36%上升至2021年99.19%,二审服判息诉率100%;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者的民事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环境私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65件,审结51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助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受理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926件,审结85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5.27%。
王韶华副院长在发布会上指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的责任担当。接下来,全省法院将继续全面加强和改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现代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不断推进河南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做实深化黄河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河南省法院环资庭杨巍庭长通报七起涉黄河流域典型案例,包含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保行政罚款等多种类型。(朱金博)